記者吳銘峯/台北報導
大陸「中國創新公司」負責人向心與妻子龔青,因來台涉共諜案,從2019年被依照《國家安全法》限制出境至今,最後2夫婦卻被檢方依《洗錢防制法》提起公訴。一二審均判決2人無罪,高檢署也放棄上訴,2人無罪確定後,高等法院12日再撤銷對2人的限制出境、出海處分,2人隨時可以離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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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案源於自稱中國間諜的男子王立強,2019年在澳洲對當地媒體爆料,宣稱被香港的中國創新公司吸收當中國間諜,到台灣發展網軍組織、以20多萬個網路帳號發動「海陸空戰」,對台灣政府進行網路攻擊與霸凌,意圖影響台灣2020年總統大選。
王男的爆料引發關注,該公司負責人向心夫婦正好在台灣,2019年11月24日要搭機離境前被檢調帶回偵辦,以涉犯我國《國家安全法》罪嫌進行調查。最後檢方指稱因澳洲方面不願進行司法互助,所以查無實證,2021年11月間對向心夫婦所涉共諜案做出不起訴處分。不過檢方認為2人在信義區購買豪宅,疑似以不法所得購買所得,涉犯《洗錢防制法》罪嫌,提起公訴。一審法院審理後,判決2人無罪;檢方上訴二審,高等法院9月間再度判決無罪。
高等檢察署上訴期限為本月11日,最後檢方未提出上訴,2夫婦無罪確定。而在無罪確定後,高院也在12日傍晚發布聲明,指出本案因無罪確定,高院撤銷對2夫婦的限制出境、出海處分。向心夫婦隨時可以離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