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黃資真/新竹報導
新竹一名36歲傅姓女工程師前往寶雅購物時竟動起歪念,隨手偷走架上的眼線膠筆、美容液、精華凝乳等11項化妝品,共計7533元,事後店長調閱監視器畫面逮到傅女。新竹地院依竊盜罪處拘役30日,緩刑2年,同時須向公庫繳交2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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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指出,傅女為碩士畢業的工程師,家境小康,卻在今年5月1日中午12時許,前往新竹一間寶雅購物時,隨手竊取貨架上的化妝品,包括眼線膠筆、染眉膏、染唇膏、潤唇膏、精華凝乳等,最貴為1350元的美容液,最便宜的則是339元的潔面露,11項產品總計7533元,便逕自離去。
直到店長發現架上數量有少,調閱監視器畫面後才查出是一名女顧客所為,立刻報警處理,並由警方循線逮到傅姓女子,由於傅女皆坦承犯罪,檢方依竊盜罪起訴。
法官審酌傅女不思以正當方式獲取所需,竟以竊盜方式取得他人財物,考量已與店家達成和解,且自始坦承犯罪,堪認確有悔意,因此依竊盜罪處拘役30日,得易科罰金,宣告緩刑2年,並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2萬元。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