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黃翊婷/綜合報導
屏東人妻小美(化名)控訴丈夫阿明(化名)在2022年8月間外遇,甚至在收到小三傳來的內衣照片時,傳送「妳今天換內褲」、「昨天太累,早安老婆」等曖昧訊息,憤而向法院訴請離婚。然而,因為小美提出的證據時間、內容均不清楚,迄今也未能舉證證明自己的主張,最終被判敗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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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美在判決書中主張,和阿明是在2021年3月間結婚,婚後育有1子,沒想到丈夫竟然無視家庭倫理,在2022年8月間外遇,並與小三發生曖昧行為,要求丈夫回歸家庭也被拒絕,讓她無法接受,夫妻倆因此分居,形同陌路,這才決定提告離婚。
對於妻子的指控,阿明經過法院合法通知,並未於最後言詞辯論期日到場,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。
然而,屏東地院法官認為,小美指控阿明外遇,並拿出丈夫的手機翻拍照片,照片中是一名穿著內衣的女子,雙方對話為「妳今天換內褲」、「昨天太累,早安老婆」、「要去洗澡、洗好澡」,但翻拍部分均不清楚時間與內容,也不能確定是否真的是阿明的手機內容。
法官接著指出,阿明與小美有針對照片問題起爭執,他卻從未承認外遇或是否與其他女性發生過性關係,這部分小美至今也未能舉證證明,因此不能單憑女方的說法就認定男方外遇,最終裁定駁回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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