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吳奕靖/高雄報導
高雄一名護理師挨告!一名男子在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先跟護理師發生爭吵,員警獲報趕到現場之後,沒想到員警「公親變事主」,也被這名男子提告,醫院方面表示會全力支持這名護理師,不過左營派出所「大義滅親」依照規定受理讓同事被告。不過此舉讓警察基層同仁議論紛紛,因為依照潛規則,應該要先往上報告,由分局督察組派人來了解後再進行後續處理,直接受理根本就是不夠道義,就是「自己人搞自己人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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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了解這起案件發生在19日晚間,這名患者疑似懷疑醫生開出來的藥,所以就不聽從醫囑服藥,護理師勸說反惹怒他,情緒激動的情況下,驚動警方到場處理,沒想到左營派出所來處理的員警「公親變事主」,因為這名患者不僅到左營派出所提告護理師、保全以及前來處理的左營所員警。
對此高雄市左營分局證實此事,強調「這位民眾於20日凌晨1時30分到本分局左營派出所,對院方處理人員及派出所處理員警正式提出妨害名譽告訴,左營所依規定受理」。其中也包括了左營所員警,不過自己派出所受理自家員警挨告案件,讓基層同仁議論紛紛,因為似乎不僅觸碰到了潛規則,認為處理有「瑕疵」,就有基層員警開罵:「到場處理案件,還要被告,那以後誰還願意到場處理案件」,也有知情的基層同仁酸爆:「這是網內互打,因為員警處理過程沒有問題,為何還要被告送辦,派出所還直接受理,根本沒有是非了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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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基層員警也私下透露潛規則:「照理說員警到場處理案件,結果被民眾提告,應該要跟分局督察組講,由督察組人員派員到場了解,並非直接就由派出所員警受理報案,由督察組人員對被告員警進行筆錄訊問或是請他寫職務報告,再隨卷送到地檢署」。
對此左營分局回應:「本案係屬一般提告員警案件,非屬員警違反風紀案件,故督察組當下未到場。惟為保障員警權益,事後督察組除了解原委外,另依涉訟補助規定,提供員警協助與法律服務。只有違法違紀案件要通知督察組到場處理,一般案件循刑事訴訟程序辦理」。
詢問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強調:「左營所應該要直接受理案件,不一定要再進行筆錄前知會督察組,一定要讓民眾先完成報案,才不會被認為是拒絕受理報案,所以等到員警受理案件之後,再跟督察組報告也是可以,並沒有違反相關規定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