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險700萬!科技廠員旅國道釀4死 遊覽車老闆:該負責會負責

記者蔡佩旻、閔文昱、張靖榕/綜合報導

國道3號雲林斗六段21日上午發生遊覽車、自小客擦撞死亡車禍,造成4死22傷慘劇。遊覽車業者健全通運公司洪姓老闆當天表示,遊覽車車齡11年多,都有進行保養,駕駛也沒有問題,「該負責會負責」。

事件發生在21日上午9點43分,新竹耀群科技公司舉辦員工旅遊,包了5輛遊覽車載著員工準備到劍湖山遊樂園遊玩,不料其中一輛遊覽車在國道3號南下264K處與另一輛轎車發生車禍,釀成4死22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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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時同坐在遊覽車最後一排的11歲賴姓男童、龍鳳胎胞姊、父親(公司員工)與母親朱女受創最深,男童頭顱嚴重破裂當場死亡,母親朱女則失去呼吸心跳,送醫後宣告不治。另2名死者為遭擦撞自小客車的一對男女,分別為52歲、55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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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國道3號南下雲林斗六段遊覽車事故4死。(圖/記者蔡佩旻翻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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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全通運公司洪姓老闆21日上午表示,該車輛為11年多車齡的遊覽車,平時都有保養,監理所資料也正常,駕駛也沒有問題,懷疑是路況問題,但實際原因還不清楚。他也表示該負責的公司會負責,此次員工旅遊是由旅行社標團、租用遊覽車,遊覽車公司有保險,上限為700萬元,會以最高補助協助家屬,其餘部分為旅行社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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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遊覽車老闆聲稱駕駛沒問題,但陳姓駕駛坦承開快車、超車不慎釀禍。(圖/記者蔡佩旻攝)

遊覽車司機陳男則坦言,當時自己開快車,「車速是有一點快、有時會超過120km」,並稱當下是因為要超車才會不慎釀禍。警方訊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,將陳姓司機移送法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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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方表示,同日晚間10時許,完成4具遺體之相驗程序。經漏夜偵訊後,認為遊覽車陳姓駕駛涉嫌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、第284條過失傷害等罪,犯罪嫌疑重大,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,於今(22日)凌晨1時許,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