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60元兄弟反目 高雄男告弟弟「偷吃我便當」...結果出爐

▲▼便當             。(圖/記者陳宏瑞攝)

▲便當示意圖,非當事案件。(圖/記者陳宏瑞攝)

記者陳宏瑞/高雄報導

高雄市一名顧姓男子(53歲)今年4月間到醫院照顧生病的媽媽,晚餐時刻護理師送來兩個便當,顧男因為肚子餓就吃了其中一個,顧男哥哥沒多久到醫院準備接手,發現便當竟被弟弟吃掉,竟氣得報警提告竊盜,檢察官發現弟弟吃便當時,有問護士便當多少錢也付了60元,與竊盜罪的要件不符,偵結將弟弟處分不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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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方指出,顧男今年4月9日晚上7時許,在醫院照顧生病的媽媽時,醫院護理師送來顧男哥哥訂購的兩個便當,顧男因為肚子餓就吃了一個,顧男哥哥到醫院準備接手照顧媽媽時,發現便當竟然被吃掉了,氣得和弟弟吵了起來。

顧男隨口就問送便當來的護理師「多少錢?」護理師回答「60元」,顧男就拿出一張100元付錢,還大方的說「40元小費」,顧兄更加不爽,兩人越吵越兇,最後哥哥竟然打電話報警告弟弟竊盜。

檢方後來傳喚顧男及哥哥兩人,但兩人都不願到庭,檢察官根據兩人在警詢時的供詞,認定弟弟吃便當前,的確有付錢給護理師,為與竊盜罪的構成要件不符,偵結後給予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