洗錢判賠1萬換緩刑!男買檳榔卻被抓....原來只付2000被撤銷

記者鄧木卿/台中報導

台東市45歲王姓男子去年4月間提供帳簿給詐團使用後不久就被逮,法院考量初犯且無不良紀錄,判處緩刑,但必須分5期還給被害人1萬元,台中警方23日巡邏發現王男違停買檳榔,盤查後得知王嫌是詐欺通緝犯,王嫌一臉無辜說「我不是還了嗎?」原來,王嫌只還2千元,因此被撤銷緩刑,入監執行3個月。

▲▼男子涉及洗錢判賠1萬換緩刑,買檳榔時卻被抓,「我不是還了嗎?」。(圖/民眾提供,下同)

台中市警五分局水湳派出所員警施志賢23日早上7時左右,發現中清路二段上有輛廂型車違停在檳榔攤前,於是上前攔查盤問,車上有3人陸續拿出證件,前2人沒問題,直到王男拿出身分證,一查是詐欺通緝犯,王男驚訝又不解。

王男解釋,他去年把銀行帳戶和密碼提供朋友,結果被拿給詐騙集團使用,他因此被逮,台東地方法院判處詐欺罪,但考慮初犯且無其他不良紀錄,判處緩刑,但要分期支付被害人1萬元賠償金,他辯稱,已經去開庭也支付了賠償金,為何還會遭到通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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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一查,原來,王嫌只付第1期2千元後,就沒繳了,台東法院裁定撤銷緩刑,並要求王嫌入獄服刑3個月,但王男遲遲沒有到案,因此被通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