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陸中心/綜合報導
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案進行第三天審訊,曾經擔任大連市城鄉規劃土地局局長的王正剛供述,為了「報恩」,主動提議薄將500萬元(人民幣,下同)工程款「留作家用」,薄隨後立刻打電話給妻子告知此事。不過,薄反駁,妻子不缺錢,而且他是謹慎的人,不可能當面打電話,「證言自相矛盾,不符合常理。」
薄熙來被控貪污、受賄和濫用職權案件,24日上午8點35分,濟南中院進行第3天的審理。前一天針對薄熙來涉嫌貪污500萬元案出庭作證的王正剛,上午繼續作證。
根據濟南中院官方微博公布的庭審內容,王正剛指出,2000年8月,時任大連市委書記的薄熙來把他叫進辦公室,交待一項上級交辦的涉密工程,這項工程於2002年2月完工,但薄熙來已於2000年底升任遼寧省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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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正剛說,由於這是涉密工程,所有匯報只能向當初交辦的領導單線進行。因此,2002年2月工程完工,他還是向薄熙來匯報,並說明起造這項涉密工程的單位,決定向大連市政府返還500萬元的工程款。
王正剛表示,他告訴薄熙來,這500萬元是涉密工程的款項,「相對安全,能否給你留作家用」,薄熙來當時「想了一下之後說可以,就這麼定了」,並隨即打電話給妻子谷開來說明此事,之後谷開來就約他到官邸所在的瀋陽友誼賓館詳談。
不過,薄熙來反駁,是王正剛堅持要將事情向他匯報。他還說,王正剛的證言「自相矛盾,不符合常理」,谷開來經濟條件非常好,薄瓜瓜也有獎學金,「我有什麼理由擔心他們有什麼困難呢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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薄熙來又指出,熟悉他的人都知道,他是一個很謹慎的人,任何人和他說話,他都會要求對方關手機。「我會不會通過電話說這麼敏感的事?」
據悉,前一天在庭上,王正剛曾經被問到為什麼要建議薄熙來將錢「留作家用」,王正剛回答是「感恩之情」,「我深受薄熙來器重,我從國外回來,對我有知遇之恩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