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黃翊婷/台北報導
有妨害兵役前科的何姓男子先前向房東承租房屋居住,後來因為積欠租金遭終止租約,竟趁著搬家時,利用不知情的搬家工人將床、床包、電風扇、飲水機等物品也一併搬走,結果被房東一狀告上法院,並被士林地院法官依侵占罪判處拘役30日,得易科罰金3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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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書中記載,何男因為積欠租金,遭房東終止租約,沒想到他竟然利用搬家的時候,指示不知情的工人將房間裡屬於房東的彈簧床、床包、電鍋、電風扇、飲水機通通搬走,再載運至自己的新住處,事後也沒有歸還磁扣及鑰匙。
房東發現家具被搬光,氣得報警並決定提告。士林地院法官認為,何男因租約終止而遷離,理應將所承租的物品原物歸還給房東,他卻利用不知情的工人恣意侵占房東的物品,顯然欠卻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。
法官接著表示,何男有妨害兵役前科,素行非佳,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,但至今仍未與房東達成和解,而且僅歸還飲水機、磁扣及鑰匙,其餘物品至今都尚未歸還,最終依侵占罪判處拘役30日,得易科罰金3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