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劉昌松/台北報導
藝人馨亞去年爆出合約糾紛後,遭爆料造假曾到韓國當藝人練習生的經歷,經紀人瑞奇並公開表示,曾幫馨亞隱瞞這件事,馨亞提告並拿出2015年與瑞奇的對話,顯示瑞奇曾對練習生一事表明,都是「公司包裝」,還要馨亞先不要對外發言。台北地檢署認為,瑞奇主導假練習生事件,卻又讓人以為他被馨亞欺騙,3日依誹謗罪起訴瑞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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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「學生女神」之稱的馨亞,在高中時被挖掘成為培訓藝人,但因不滿合約期間,年收入不到1千元,2021年11月以雙方無信賴關係等理由,以存證信函方式結束合約,跳槽桃園雲豹啦啦隊成為電豹女。
2022年間,馨亞突遭媒體爆料,指她過去宣稱,16歲時曾到韓國SM娛樂當過練習生的經歷,根本就是造假,瑞奇當時也對外表示,在得知馨亞謊報經歷後,也幫馨亞隱瞞過這段事情,馨亞不滿名譽受損,控告原名朱俊憲的瑞奇,和報導的蔡姓、鍾姓記者涉嫌妨害名譽。瑞奇則反控馨亞沒有把合約期間演出收入分給經紀公司,涉嫌侵占。
全案在首度偵辦時,檢察官認為雙方都無法提出足夠證據證明對方涉嫌犯罪,因此處分全部不起訴,但在妨害名譽部分,馨亞因演藝事業遭遇阻礙,堅持要爭取清白而提起再議,經高檢署檢視後,將瑞奇的部分發回北檢重新調查。
這次馨亞拿出2013年底與公司簽的經紀約,以及2014年4月間與經紀人瑞奇的LINE對話紀錄,顯示馨亞對媒體報導她曾到韓國當練習生感到疑惑,瑞奇則回:「公司包裝」,並要求馨亞先默默地不要對媒體發言,然後又下指導棋,要馨亞在記者採訪時說:「在韓國白天上課時不能帶手機,晚上回宿舍才能拿回手機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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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察官因此認定,假韓國練習生事件根本是由瑞奇主導,雙方發生糾紛後,瑞奇卻對外聲稱,得知受騙後決定幫馨亞隱瞞,讓外界誤以為是馨亞自導自演、欺騙公司,嚴重影響到馨亞的名譽,因此依誹謗罪嫌起訴瑞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