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沈繼昌/桃園報導
因案在桃園市某監獄服刑的潘姓受刑人去年5月晚間,趁舍友熟睡時竟徒手用力捏掐其生殖器,舍友吃痛驚醒後大罵,潘男笑說「跟你鬧的啦」,但舍友憤而通報舍房主任處理,獄方調查後函報桃園地檢署偵辦。桃園地院審理時,潘男否認犯行,辯稱應是舍友挾怨報復,獄方則提供監視畫面佐證,法官審結依強制猥褻罪,處有期徒刑10月,還可上訴。
[廣告] 請繼續往下閱讀.
檢警調查,在桃園市某監獄服刑的潘姓男子去年5月2日晚間8時57分許在舍房,趁舍友睡覺時,竟以右手伸入舍友棉被內,大力捏掐其生殖器,對其強制猥褻得逞,舍友痛醒後隨即起身按壓報告燈,通知舍房主任前來處理,潘男對舍友辯稱「跟你鬧的啦」,舍房主任隨即報告獄方,並函請桃園地檢署偵辦;桃檢檢察官複訊後依妨害性自主提起公訴。
桃園地院審理時,潘男否認強制猥褻犯行,辯稱案發當晚7時許曾吞了監獄發給8顆精神科藥物,於晚間8許就睡覺,當時舍友在旁看電視,還發出很大聲音,自己被他聲音驚醒了,直到檢察官開庭時給我看舍房監視器錄影畫面,才知道當時發生了什麼事情,潘男還辯稱,是舍友刻意挾怨報復才誣賴他。
法官根據獄方提供監視畫面,被告對客觀事實亦不爭執,其強制猥褻犯行堪以認定;法官審酌,被告為滿足個人之私慾,漠視他人之身體及性自主權,大力掐捏告訴人生殖器,將其心理造成一定程度傷害,且有舍房監視器完整攝錄事情經過,但被告猶否認犯行,且犯後態度不佳,審結依犯強制猥褻罪,處有期徒刑10月,本案還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