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高堂堯/南投報導
隱形眼鏡屬法定醫療器材,民眾於網路上違法販售而遭罰的案例時有所聞,其實就連隱形眼鏡盒都屬醫療器材;南投縣衛生局表示,今年起已處辦20起檢舉網路違規販售隱形眼鏡盒案件,自行裁處6件,共裁罰18萬元,其他有11件移外縣市衛生局處辦、3件為境外行為人違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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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府衛生局長陳南松提醒,隱形眼鏡保存盒、衛生棉條及月亮杯皆屬醫療器材,非醫療器材商而擅自在網路平台或一般實體通路販售醫療器材,已違反《醫療器材管理法》第13條規定,可處3萬至100萬元罰鍰,網路賣家們切勿因小失大;此外,也不可擅自進口未經衛福部核准之醫療器材,或利用通訊交易自國外購買醫療器材並販售,違者依同法第62條規定,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。
陳南松說,依「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之品項及應遵行事項」規定,醫療器材商(藥局)於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,應同時於其通路提供消費者下列資訊:1.醫療器材品名、許可證字號或登錄字號、許可證所有人或登錄者之名稱及地址、製造業者名稱及地址;2.醫療器材商 藥局 之名稱、地址、許可執照字號及諮詢專線電話;3.加註「消費者使用前應詳閱醫療器材說明書」;4.具量測功能之產品,其定期校正服務之項目及據點資訊。
南投縣衛生局表示,民眾透過社群媒體或通訊交易購買時應多加留意確認上述資訊,亦可至衛福部食藥署網站查詢醫療器材醫療許可證相關資料(連結:食藥署首頁>業務專區>醫療器材>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),或洽南投縣衛生局諮詢專線049-223051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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