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道安基本法》初審「納交通零死亡願景」 交長:盼明年1月上路

▲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初審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。(圖/記者李姿慧攝)

▲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初審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。(圖/記者李姿慧攝)

記者李姿慧/台北報導

立法院交委會今(6日)初審《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》,總計5章共28條,其中3條保留送政黨協商,其餘依政院版本或調整修正通過。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,基本法將放入交通零死亡願景,中期目標2030年行人死亡減半、交通事故死亡減少30%,盼基本法立院這會期三讀通過,明年1月上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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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日本推動《交通安全基本法》後,交通死亡大幅降低,交通部也推動《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》,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初審相關草案,包括明訂各道路交通安全重要利害關係者責任,包括全民到安責任、中央及地方政府,以及車輛或零組件製造銷售維修者、車輛所有人、駕駛人、行人等責任,並明訂人、車、路、運輸業、教育宣導、執法、救護、保險和研究發展等基本政策,以及中央、地方擬定道安計畫之責,道安會層級拉高至行政院,明訂權責和提供足夠預算。

今交委會初審也通過《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》中的25條草案,包括各級政府、事業及國民應共同維護改善道路交通安全,建立以人為本、傷害最低、公共運輸優先、緊急車輛可通行、無障礙設計、及落實道路公共使用等安全的用路環境及文化。

以及中央政府應制定、推動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法規、道路交通安全政策與綱要計畫、推動計畫,並定期評估檢討及公布道路交通安全政策推動狀況。中央應督導及協助地方落實執行道路交通安全事務;直轄市政府、縣市政府應訂定所屬道路交通安全執行計畫,定期評估及公布檢討道路交通安全狀況等。

另攸關立法目的的第1條,第9條「中央政府為確保車輛駕駛人具備安全駕駛技能及知識,應建立完善駕駛人訓練、考驗及資格管理制度」,以及第16條「中央應妥適規劃道路交通事故保險制度及其他相關措施」等3條草案,將保留送政黨協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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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第1條立法目的雖針對納入交通零死亡願景有共識,但立委認為應再加入每年減少5%死亡率的施行目標,該條文保留送朝野協商。

▲交通部長王國材。(圖/記者李姿慧攝)

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,《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》將放入交通零死亡願景,交通部與立法委員目標都一致,因此該目標將放進入基本法,朝這方向努力,中期目標預計2030年行人死亡減50%,所有車禍死亡減少30%,2050年交通零死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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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國材表示,希望《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》在立法院這會期一定要過,包括各部會推動計畫、地方政府執行計畫,都在這個法令裡面,非常重要,希望明年1月1日行政院綱要計畫、各部會推動計畫跟地方執行計畫都要弄出來,因此希望立院趕快通過修法。

王國材表示,交委會針對修法大部分都有共識,只剩3條繼續溝通。針對《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》明年上路是否樂觀,王國材表示,「大家都在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