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郭世賢、劉人豪/基隆報導
基隆一名76歲李姓男子,今年6月搭乘R86路線公車時,涉嫌辱罵司機三字經及五字經,後來雙方和解,李男今(7)日帶著寫有「公開道歉」的布條,到二信循環站對司機致歉,並表示還會另包紅包給司機收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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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男帶著寫有「本人於6月24日搭乘R86路線公車,向駕駛司機辱罵幹O娘OO,以及幹X娘等字眼,本人因一時衝動,做了錯誤示範,在此向公車司機道歉,公開道歉之舉為本人之意,絕無強迫,另呼籲大家請善待每一位為你服務的人」的布條,今上午現身站在二信循環站,引發民眾好奇圍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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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男指出,當天搭的是小巴空間小,還沒有坐好,司機起步後讓他有點晃動差點摔跤,他酸了司機「你這是帶人不是帶貨」,司機可能也心情不好瞪他,他就罵三字經,然後司機就報警了,在警局時司機不接受道歉,自己就被移送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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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男說,當天產生誤會,所以不禮貌罵司機,法院裁定和解公開道歉,做錯事就要承認,要有擔當,要有誠意,自己不會覺得委屈,這個方法是自己跟法官提出來的,也會包紅包給司機收收驚,順便呼籲市民坐公車,體諒司機的辛苦,「我是錯誤的示範,所以在這邊道歉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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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表示,應該要留口德不要罵別人,每一個人都有立場,不能因為有情緒就發洩出來,這樣不對;也有民眾說覺得向洗門風,有警示作用,但罵司機的確不好;另有民眾指出,年紀大了應該要脾氣好一點,司機也很辛苦要互相體諒。
基隆公車處指出,李男6月24日於12點11分康樂新村站(往幸福華城方向)上車,期間童姓司機左切離站後需換檔行駛而略有頓挫,李男因仍在找尋座位稍有晃動,於是上前向司機辱罵不雅字眼,司機擔心後續被攻擊,因而先行在靠邊報警處理並與李男解釋,待警方到場錄案後,載乘客依路線行駛完畢,於下班時前往警方做後續筆錄。後續影片提供光碟予基隆地檢署偵辦雙方同意和解,其中李男需於11月7日於二信循環站公開道歉,並另需再包紅包予司機慰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