柯文哲氣遇天災要捐錢 李忠憲分析背後心態:真的有夠噁心

▲▼柯文哲出席因應少子女化對策記者會。(圖/記者許靖騏攝)

▲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。(資料照/記者許靖騏攝)

記者皮心瑀/台北報導

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稱自己以前當台北市長時,最討厭普悠瑪事故、地震等災難時,就要捐一個月的薪水,「我又沒貪污,我怎麼(有)那麼多錢?每次要捐一個月,我就很氣」,引發爭議。成功大學電機系教授李忠憲批評,不爽就不要捐,「這種事情並不是強迫的,沒有同理心,卻做出這樣的政治動作真的有夠噁心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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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忠憲表示,如果是一般人講這種話,基本上沒有什麼關係,但從事公職的人基本上就是要面對個人和公眾利益的衝突。對自己的小錢、小名、小利如此在乎,這樣子人出來從事政治,基本上一定不會把公眾利益放在最前面。

李忠憲指出,柯文哲這個人根本不知道天災人禍大家捐錢的意義是什麼,他認為的個人利益與社會義務之間產生極大的衝突,感到壓力或不公平,因為他覺得自己沒有做錯任何事情,卻需要在天災時捐出自己的薪水。這種心態可能顯示出對於公共角色所伴隨的責任和期望的掙扎。

李忠憲認為,從同理心的角度來看,他的反應顯示出在這些情境下的同理心有限,因為他似乎更關注個人的負擔,而不是災害對他人的影響。誠心誠意捐款一個月的薪水是慈善,慈善是不求回報,出自同理心,希望這個世界能夠變得更好。假慈善,或者更廣泛地說,表面的善行遮掩著自私的動機,這就是柯文哲當市長時,他做這些事情的動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