炎亞綸5個月後「2句話有差異」 律師曝幫倒忙:沒緩刑恐坐牢

記者黃翊婷/綜合報導

藝人炎亞綸被網紅「耀樂」指控在未成年時強制發生性關係,8日被士林地檢署起訴。律師「瑞克說法」認為,炎亞綸被起訴之後立刻發表聲明,質疑耀樂提告動機是否為名為利,顯然與5個月前「謝謝耀樂願意說出來」的說法不同,這對日後談和解、求緩刑機會完全沒幫助,「如果沒有緩刑,是有機會坐牢的,慎思啊慎思。」

▲▼耀樂事件說明,炎亞綸親赴現場鞠躬道歉。(圖/記者湯興漢攝)

▲5個月前耀樂(左)召開記者會說明,炎亞綸(右)現身鞠躬道歉。(資料照/記者湯興漢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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炎亞綸被耀樂指控在未成年時強制發生性關係,還拍攝影片,分手之後卻在2019年、2020年間傳送給不知名友人。針對此案,士林地檢署8日偵結,並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,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、意圖散布而持有性影像影片2罪起訴炎亞綸。

炎亞綸8日立刻發表7點聲明,首先強調自己這5個月來很認真、誠實地面對自己的過去,如今算是一個階段的結束,接著他在其中一點聲明裡提出質疑,「本人與耀樂近5年仍有聯繫,且雙方互有主動,至今仍不能理解,對方提告的動機?是為名還是利?」引發各界討論。

律師「瑞克說法」在臉書發文,並以「5個月後,炎亞綸你變了?」為題進行討論,內容提到,炎亞綸在聲明中質疑耀樂提告動機是為名還是利,但他5個月前曾說出「謝謝耀樂願意說出來,讓我有機會面對心裡一直很害怕的不定時炸彈」等話,5個月前他的聲明至情至性,真情流露,一度被認為是教科書等級的公關操作。

「瑞克說法」認為,炎亞綸被起訴之後飛快發出聲明質疑耀樂的提告動機,這對於日後雙方談和解、求緩刑的機會完全沒有幫助,「要知道以被起訴的罪名來看,法定刑都是6個月以上,如果沒有緩刑,是有機會坐牢的,慎思啊慎思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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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耀樂發布聲明回應炎亞綸。(圖/翻攝自Instagram/耀樂)

而對於炎亞綸的聲明,耀樂回應,炎亞綸被起訴後仍一再以不實說詞辯解、不願正視過錯,針對檢方認為證據不足、未起訴的部分,他會繼續與律師研議提起再議,希望能還原真相,以正視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