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黃翊婷/綜合報導
屏東謝姓男子指控鍾姓妻子在2021年7月至9月間,透過LINE、交友軟體外遇3名男子,甚至傳送數張半裸或全裸照片,還有入浴照、擁吻照,憤而決定提告求償30萬元。雖然鍾女聲稱自己是故意和其他男性聯繫,目的只是為了賭氣,但並未獲得屏東地院法官採信,日前被判應賠償謝男9萬元較為適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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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男在判決書中主張,和鍾女已在2022年1月間離婚,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,鍾女先是在2021年7月間透過LINE搭上A男,自稱單身、大聊性愛話題,還曾傳送數張半裸或全裸照片;同年9月又透過交友軟體結識B男,並在自我介紹頁面放上兩人相擁的照片,寫下「我們在一起已經9天」,手機裡也存有B男的入浴照、兩人的擁吻照。
謝男接著表示,同年9月鍾女透過LINE搭上C男,並向對方傳送「等你陪我睡」、「早安寶寶」等親密訊息,短短3個月讓他戴上3頂綠帽,憤而決定提告求償30萬元。
對於上述指控,鍾女辯稱,謝男取得的證據皆為偷拍,應當沒有證據能力,況且她和這些男性只是聊天而已,「我們在一起已經9天」是指遊戲裡的角色,和B男僅見過1次面,吃飯時還有其他朋友在場,因為當時她與謝男頻繁吵架,才會故意做出這些行為,一切只是在賭氣或嘔氣罷了。
不過,屏東地院法官認為,鍾女在與A男的對話中營造單身形象,還主動開啟與性有關的話題,與B男也確實有拍攝擁吻照,和C男則是使用「陪睡」、「寶寶」等親密用與聊天,依照一般社會大眾通念,實在難以將她的行為評價為「只是在賭氣」,加上她無法舉證,最終不採信她的說詞,並判應賠償謝男9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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