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熾興、黃資真/桃園報導
桃園市平鎮分局偵查隊林姓小隊長涉嫌包庇賣淫集團,每週收取1.5萬至2萬的「公關費」後,會提醒警方臨檢時段,甚至有賣淫小姐因不堪借高利貸壓力,為脫離而主動報警求助,林男竟在獲報後洩漏給集團成員提早防範。林男遭逮後裁定100萬元交保,並依貪汙治罪條例被檢方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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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警調查,50歲的林男去年替巫姓男子經營的賣淫集團處理小姐債務糾紛,便主動接近李姓成員暗示「你們做這行都不用繳什麼嗎?」巫男聽聞後,便商議每週給1.5萬至2萬元的公關費,林男便會幫忙擺平大小事。
尤其,林男深知檢警辦案手法,聯繫手法設計地十分隱密,主要由李男協助接觸,雙方約定以蘋果空機搭配黑莓卡,使用FaceTime軟體聯繫交款時間、地點,並談好每3週見面一次,一次收取3週公關費,超商、高速公路中壢休息站、殯儀館等都成為雙方會面地點。
林男則會在收取款項後,提供警方臨檢查察勤務方式、時間與地點等,讓他們提早預防;今年2月底,集團底下的小姐被高利貸綁住脅迫賣淫,最終不堪負荷向警局報案,此案正好轉由平鎮分局調查,因此林男得知後通風報信,集團成員立刻找來當事小姐,在她面前撕碎借款本票,逼迫簽下和解書放棄提告,巫男為了答謝,也給了林男2萬元紅包,同時提醒記得刪掉對話紀錄。
之後,檢方因偵辦該起案件時,發現執行前巫男早就接獲風聲,要求小姐和解,懷疑警局洩密,進一步查出是林姓小隊長所為,共收取近50萬元賄款,另外在林男女兒的帳戶裡發現6筆金流不明的存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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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林男到案始終否認犯案,惟集團成員們到案皆供出林男犯罪事實,證據充足,向法院聲押並將林男起訴,雖林男裁定100萬交保,未來仍恐將面對牢獄之災。
平鎮分局回應,配合市警局督察室蒐集相關證據後,立即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,林姓小隊長目前依法停職當中,後續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,秉持「不掩飾、不護短、不輕縱」態度,從嚴辦理,展現決心以維警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