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宏瑞/高雄報導
高雄一對21歲的林姓小夫妻在結婚後連生3胎,兩人帶著小孩住在岳父家,經常為了「錢事」發愁,心情不好就打小孩「出氣」,去年7月林男因為岳父要求女兒和他離婚,一時情緒失控,毆打剛出生44天的小兒子,導致男嬰顱骨骨折、腦出血,送醫搶救不治,林男一、二審被判刑12年和11年,但事後社會局查出,林男在2021年二兒子才3個月大時,也曾涉嫌對二兒子施暴導致胸部、身體多重骨折,因此再度對林男提告,檢方偵查後認為事證明確,偵結依傷害罪將林男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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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方調查,去年小兒子被虐死時,小夫妻才都只有21歲,兩人結婚後連生3胎,2歲的老大由外婆照顧,1歲的老二和剛出生的老么則由小夫妻照顧,一起住在岳父的家,兩人年紀輕輕又連生3胎,經濟壓力非常大,岳父經常會念林男整天都在睡覺不去工作。
去年7月16日,剛出生44天的老么被送到醫院急救,小父母第一時間聲稱男嬰自己摔落床鋪受傷,但醫護發現男嬰身上多處傷勢,疑似受虐通報,男嬰也搶救無效不治,檢方會同法醫解剖男嬰後發現,男嬰主要死因為顱骨骨折、腦出血、腦壓過高造成死亡,且男嬰身上肋骨、橈骨、顱骨都有骨痂,表示之前有骨折又癒合,屁股有瘀青及褥瘡,受虐證據明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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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男到案否認對男嬰施虐,但坦承因跟岳父吵架心情不好,生氣大力上下搖小孩,甚至捏男嬰的肋骨,但檢方根據法醫解剖報告,認為男嬰的肋骨、手的橈骨、顱骨都有骨痂,顯示之前有骨折又癒合,屁股有瘀青及褥瘡、頸部傷勢化膿,根本不可能翻身摔落床底,林男面對檢方質疑,則辯稱頸部傷勢是拍嗝時不小心弄傷,也坦承因岳父逼老婆跟他離婚而心情不好,曾大力上下搖晃男嬰,但對於其他傷勢如何造成則沉默不語。
全案起訴後,一審林男依傷害兒童致死罪判處他徒刑12年,二審則改判11年,目前全案上訴最高法院。
高市社會局在案發後介入將林男的另兩名小孩安置,社工發現二兒子全身也是傷痕累累,懷疑也曾遭到林男家暴施虐,於是將二兒子送醫檢查,果然發現有多重肋骨骨折,而且受傷處已癒合長出骨痂,顯示受虐已有一段時間,追查後才發現,早在2021年9月間,也就是二兒子才3個月大的時候,林男也曾抓起二兒子搖晃,甚至用手壓兒子的胸部,才會導致骨折,因此社會局依法也向林男提告。
檢方偵查時,林男辯稱因為他沒有照顧小孩的經驗,所以只是意外不小心壓到,但檢察官認為事證明確,偵結後依傷害罪將他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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