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師性侵小六男童9次懷孕產子! 社會局說明個案輔導情況

▲▼學生,學童,男童,放學。(示意圖/pixabay)

▲國小女師性侵小六男童還產下1子,離譜案情引起輿論譁然。(示意圖/pixabay)

記者沈繼昌、莊智勝/綜合報導

桃園一名國小女老師擔任六年級班導期間,竟趁空檔多次性侵男童小浩(化名),還因此懷孕產下1子。全案經桃園地院審理,依妨害性自主罪,合併處女師17年6月徒刑,還可上訴。離譜案情曝光後引起全台輿論譁然,桃園市社會局今也回應,指出女師雖有犯罪情事,但產下的該名子女並未受到不當養育,因此政府機關無權剝奪其親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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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起駭人聽聞的離譜性侵案發生在2020年2月份,當時40多歲的女師擔任小六班導,但卻多次利用課堂空檔時間,無視班上學生小浩抗拒,強行性侵他得逞,事後還頻頻將小浩叫進休息室發生性關係,次數多達9次,最後女師於同年5月懷孕,並分娩產下1子。小浩父親發現孩子身心狀況異常,詢問後全案因此曝光,女師遭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。

全案審理時,女師辯稱只和小浩性交1次,而且是小浩強暴她的。但小浩證稱,他第1次被老師性侵是在寒假後開學第1天,女師打電話給電腦老師,要求小浩留在教室談事情,而後他就被女師叫進休息室,當時他看到地板上有鋪墊子,女師要求他把褲子脫掉,說要和他發生性關係,他雖抗拒但不敢表達,「老師躺在地上,我坐上她身上,她是抓我的生殖器放到她的陰道」,接著被女師性侵約10分鐘左右。

小浩說,之後再被老師單獨叫到休息室,就知道老師要做什麼了,雖然心裡覺得與老師發生性關係不正常,但因為舒服,所以還會想要繼續;但其中有3次小浩明確表達不願意,仍遭到女師撫摸、性侵得逞。而最後一次遭女師性侵時,小浩價值觀已經扭曲,認為老師是他的女朋友。

法官審理後,認為小浩證詞具體且明確,應為親身經歷,而女師不克制己身情慾,利用小浩年幼和他性交,對他身心健全有不良影響,且迄今未和小浩及他父親和解,依犯2個對未滿14歲之男子為強制性交、7個對未滿14歲之男子為性交,合併處17年6月徒刑。全案還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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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2人年紀相差逾30歲,國小女師性侵男童還懷孕產子的離譜案情曝光後,引起全台輿論譁然。桃園市社會局家防中心主任林燕婷今回應,本案女師雖有犯罪情事,然其子女並無未受適當養育及照顧之事實,政府機關無權剝奪其親權,倘家長有照顧問題或需求,社會局可提供相關協助及資源挹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