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家驚見竹科夫躺床「椅掛性感女內褲」 掀棉被跑出一雙玉腿

▲▼上床,棉被,性事,做愛。(圖/翻攝自pixabay)

▲新竹一名小三偷吃人夫同事,到他家同床蓋棉被時被正宮抓包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
記者郭玗潔/新竹報導

新竹一名女子回家時,驚見在科技業任職的丈夫和女同事躺在床上,旁邊椅子還掛著一條女性內褲,怒告女同事求償150萬元。全案審理時,女同事反控正宮當場強掀她棉被,讓她露出雙腿,已構成妨害秘密,正宮拍到的畫面不能當成證據。不過法官不採信女同事說詞,判她侵害配偶權,應賠償15萬元。全案還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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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宮主張,丈夫偷吃女同事小三,多次和小三單獨出遊,還牽手、擁抱、親吻,丈夫不僅到小三家過夜,還趁她不在時把小三帶回家睡。有天她回家竟撞見小三和丈夫躺在床上,小三用棉被緊包身體不敢下床,床旁椅子上還有女性內褲。她一想到婚姻被小三破壞就非常痛苦,要向小三求償150萬元。

小三則辯稱,她和人夫是多年好友兼同事,相處就像「哥們」,已無性別上之隔閡,兩人只在過馬路時,為了安全快速通過才牽手。且正宮提供的畫面,這些監視器架在她1樓大門,以及對著她出入的房門口,如果她打開房門,甚至可以拍攝到房內動態,已侵害她隱私權。另外正宮在她借住人夫家時,強行掀開她身上的棉被,讓她露出雙腿,已構成妨害秘密,這段影片非法取得,也不能成為證據。

法官認為,正宮未經小三同意,裝設鏡頭對著小三租屋大門的監視器,所取得畫面無證據能力,不過小三和人夫牽手、擁抱,又進入人夫和正宮的住所,和人夫躺在床上,已經不是普通同事或朋友的正常社交,侵害配偶權,審酌正宮為碩士生,小三在科技公司上班,月收約5、6萬,判小三要賠15萬元。全案還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