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任撂人拘禁施虐!新竹女遭輪姦逼簽本票 險淪40萬豬仔被賣

▲桃園市湯姓男子去年10月在桃園市某酒吧飲酒,翌日凌晨見女子醉倒,扶持上女子搭計程車到中壢區某公園公廁內性侵,女子錢包遺落廁所也被湯撿走占用。(示意圖/取自免費圖庫123RF)

▲女子遭人拘禁施虐、性侵,甚至差點淪豬仔被賣到泰國。(示意圖/取自免費圖庫123RF)

記者黃資真/新竹報導

新竹一名女子小花(化名)與陳姓前男友有感情糾紛,陳男竟找人逼迫她簽50萬元本票,拘禁施虐,小花更遭性侵得逞,一群人還計畫將小花以40萬賣到泰國,所幸檢警及時偵破這起人口販運案,使小花及時得救。新竹地院依買賣人口、妨害性自主、恐嚇取財等罪處7名嫌犯7年6月至1年1月不等刑期,民事求償部分判賠270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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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警調查,陳男為了索討交往期間的花費及債務共1萬4000餘元,竟委託程男脅迫小花簽50萬本票,見她無力償還,程男轉交給張女、何男、毋男、葛男等人處理。

去年8月9日至15日的拘禁期間,他們合作將小花載到住處拘禁,期間張女又逼小花簽下3張50萬本票,甚至因小花不配合說出健保卡位置、拒絕回答問題,幾人將小花載到土地公廟要她對著神明懺悔,還遭葛男持電擊棒電擊手臂、何男持空氣槍射腿;毋男、葛男還在小花被拘禁時趁機性侵得逞。

之後張女聯繫2名友人打算將小花當作豬仔,以40萬元賣到泰國,她隨即帶著小花到醫院施打新冠疫苗、補辦小黃卡,並申辦護照。

直到15日凌晨3時許,何男、張女、葛男分別駕車、騎車行經東區光復路1段及慈雲路口時,與一旁大貨車發生糾紛,3人爆走持空氣槍朝對方射擊,還在騎車途中持棍棒敲擊左、右後照鏡,後續貨車駕駛報警處理,警方進一步拘提嫌犯後,在他們身上搜出小花的小黃卡,才意外偵破這起跨國販運案,順利攻堅救出小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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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審理後,審酌嫌犯僅因貪圖己利,拘禁小花時間甚長,圖以出賣人口方式獲取利益之行為嚴重侵害他人權益,足以造成小花嚴重之身心傷害,依強制買賣人口未遂、強制性交重判毋男7年6月、葛男6年6月,其餘共犯處4年至1年1月不等刑期。

小花另提民事求償,主張自己因上開事件無法入睡、做噩夢,依法請求心理補償共540萬元,新竹地院審理後判決7名嫌犯賠償270萬元為適當。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