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王要脅「讓妳家破人亡」人妻1個月匯款60萬 無良渣男這下慘了

▲▼巫苡萱驚曝碰上恐怖情人。(圖/示意圖/CFP)

▲彰化人妻遇到恐怖小王。(圖/示意圖/CFP)

記者唐詠絮/彰化報導

彰化一名人妻瞞著丈夫,網交吳姓男友,結果遇到恐怖情人,吳男多次以「爸爸要動手術」為由要錢,如果拿不到錢就要脅將2人交往的事公開,讓她一無所有,人妻害怕之餘,1個月內9次匯款近60萬元,人財兩失後報警求助。彰化地院日前審理審結,依恐嚇取財罪,將吳判處10月有期徒刑,並沒收犯罪所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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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書指出,人妻和男子是2022年7月20日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認識, 8月19日成為男女朋友,中秋節前夕,男友便以父親出車禍需要用錢而向其借錢,之後陸續再向其借錢,人妻拒絕後,吳便威脅要將2人交往、發生親密關係,告訴她丈夫、父親,甚至要直接到其住處攤牌,還要讓她一無所有、家破人亡。

人妻驚嚇之餘,從10月7日至28日間,9度到銀行匯款,總共匯了58萬9千元給吳,但吳拿到錢後仍不肯罷休,10月30日,又打電話要錢,這次是要她到嘉義火車站旁的統一超商直接面交,女子一聽,再也受不了了,直接報警逮人,男友卻辯稱「只是要跟女方借錢」,雙方只是單純的借貸關係。

但經法官調閱2人交談訊息,當女方向男友表示沒有錢時,吳即回應「干我什麼事」、「我等等就立刻打」、「妳要這樣」、「就一場空吧」、「干我屁事」等語,很明顯被告一味要求女方交付金錢,並非一般借貸對話,證實女方所言屬實。

法官審酌,男子以恐嚇行為索取不法利益,造成女子心生畏懼,法治觀念淡薄,所為實不足取,並審酌其犯後否認犯行,且與女方達成和解後,均未依調解筆錄履行,犯後態度對被害人所造成的損害等等,量處10月有期徒刑,男友恐嚇女方所得現金58萬9千元,經由調解已返還1萬5千元,而剩餘的57萬4千元,屬犯罪所得,宣告沒收,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,追徵其價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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