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沈繼昌/桃園報導
桃園市吳姓女子於2021年3月間,不滿黃姓同居男友欲分手,報警指控遭黃兩度性侵,檢警調查後發現吳女指控時間與地點兜不攏,黃男則聲稱吳女所指時間,自己在外通宵打麻將,並提供與吳女「老公,你在哪…希望你給我一個完整的家」等簡訊內容,由於證據不足,黃分別被檢察官不起訴處分,及被法院判決無罪。而黃事後對吳女提告,桃檢偵結依誣告罪嫌將吳女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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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警調查,41歲的吳姓女子於2021年3月1日向警方報案指控同居黃姓男友,涉嫌於2月16日晚間、2月28日中午在租屋處,以違反其意願兩度對其性侵。
黃男在檢警偵訊時否認,表示該處是2人同居的愛巢,並強調自己並未性侵吳女;檢警查出,吳女指控2月16日遭黃男性侵當晚,黃男根本沒有回到租屋處,而是在外通宵打麻將,而2月28日中午,吳女與黃男發生親密性行為後,吳女因房東要他們退租,傳訊息給黃男「房東不懂得享受齊人之福」對話內容,黃男亦提出與吳女對話內容截圖,包括2月16日「老公,你在哪…我有泡一杯留給你喔」,黃男則回「打牌沒有要回去喔」等訊息回覆,認定黃男並未性侵女友。
因吳女指控被性侵時間、地點均兜不攏,吳女指控被兩度性侵後,依然若無其事傳訊息給黃男等對話內容,黃被控性侵部分,分別被檢方處分不起訴,或被法院判決無罪,黃男事後反控吳女涉嫌誣告,桃檢調查後依誣告罪嫌將吳女提起公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