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白珈陽/台中報導
台中市女子小花(化名)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台北市劉姓男子,2021年聖誕節雙方約定在台中沙鹿共度節日並交換禮物,但劉給的禮物竟是「大麻巧克力」,2人發生性關係後,小花因服用該巧克力,產生頭昏等身體不適症狀,懷疑遭劉下藥性侵,跑到商店求救報警。不過,性侵害部分經調查不起訴,而劉提供含大麻成分的巧克力部分,一審認小花尿液採驗出高濃度大麻代謝物,依轉讓禁藥罪將劉判刑4月,不得易科罰金;劉不服上訴,二審見解與一審相同,駁回上訴。可上訴三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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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指出,劉男與女網友小花於2021年12月25日相約共度聖誕節,雙方交換禮物後至小花的租屋處,劉男稱禮物就是含大麻成分的巧克力,詢問小花要不要吃吃看,小花同意食用。2人發生2次性行為後,小花因大麻效用發作,頭暈且意識狀況不佳,懷疑自己遭劉男誘騙吃下大麻巧克力,再對她乘機性交,逃到附近超商向店員求救,同時也傳簡訊向哥哥與室友求救,稱「救我,我被騙了吸大麻」。
檢警調查發現,2人透過交友軟體認識,曾一起參加演唱會、到台北約會,期間每天都會在網路聊天,妨害性自主罪嫌部分不起訴,但在小花尿液中驗出大麻代謝物呈陽性,也在劉男身上查扣有微量大麻的罐子,以及大麻煙油等證物。
台中地院庭訊時,劉男坦承雙方發生性行為,但否認有拿大麻巧克力給小花食用,劉男辯護人則說,是因2人長時間共處在狹小空間,小花吸入劉抽的大麻二手菸,導致小花尿液驗出大麻代謝物,且現場未扣得任何巧克力包裝紙。
法官根據研究文獻查出,「吸用二手大麻時,通常尿液檢驗數值為10-40ng/mL、不會超過75ng/mL」,但小花卻檢驗出高達107ng/ml之大麻代謝物,閾值濃度甚高,自難認係吸入經空氣傳播稀釋後二手煙所造成;另雖警方未查扣到大麻巧克力包裝紙,但根據小花證詞「巧克力約10元硬幣大小」,包裝紙面積不大,易於滅失,不採信辯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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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審依轉讓禁藥罪,判刑4月,不得易科罰金,劉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,稱自己之前愛玩吸食大麻的行為已經被處罰,對於自己之前行為後悔,對於本案自己沒有做的事情,請給予無罪的判決;二審認原審判決已經詳予審酌調查,上訴無理由,予以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