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蔡佩旻/雲林報導
雲林每到花生採收期農民都會將花生直接就地於車道、柏油路曝曬,長期以來形成嚴重交通問題,車禍事故更是頻傳。本月23日晚間,一名吳姓騎士下班途中行經科虎路旁產業道路,在路中間直接撞上一輛農用拼裝車,猛烈撞擊發出巨大聲響,20公尺外住戶聞聲趕來協助送醫,警方到場發現,又是曬花生引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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虎尾吳姓騎士23日18時30分下班返家途中,行經科虎路產業道路,從遠處僅可看見有路燈照亮地段鋪曬的花生已收完道路通暢,未料剛騎過路口隨即猛烈撞上龐大異物,發出巨大撞擊聲,村民趕忙跑出來查看,並協助吳男通報119並送醫,幸騎士當時車速沒有太快否則後果不堪設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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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獲報後前往調查,該村莊王姓農民在虎尾鎮科虎路旁產業道路, 未申請路權即佔用道路曬花生,並將無牌農用拼裝車停放於道路上,因當時天色黑暗,王姓農民亦未於車輛後放置任何明顯警告設施,導致吳騎士未能充分注意該道路上停放之農用車輛,而發生碰撞,所幸僅造成吳姓機車騎士左腿挫傷,車輛損毀,全案由虎尾分局大屯派出所依A2交通事故程序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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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近村民指出,平時道路均暢通可行,但一到花生採收期農民即會將農車開來擋路,沒放警示燈、三角錐,也均無任何路口提醒標示,因該處路燈間隔較大,村民開車、騎車都要靠近才會發現有車輛擋道,幾次差點撞上且道路僅緊一輛車寬,還需直接倒車才能脫困,長期雖不方便但仍體諒農民,都是同村人,也不好意思多說,真的希望能多加警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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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姓騎士說明,農用拼裝車放置處洽於無路燈路段,選擇騎經該道路時僅發現花生已收完,但根本看不到農用車停擋路中央而直接撞上。虎尾鎮公所表示,因應農收期間曬花生需求,開放部分路段合法共民眾使用,只需向村里長說即可申請,並出借警示燈、三角錐、旗竿等標示物,呼籲民眾可多加利用。
虎尾警分局第五組組長黃春榮呼籲,目前時值花生採收季節,雲林縣農業處已有規劃203處合法曬場,提供農民利用合法的路段及空地來曝曬落花生,農民如有農作使用道路需要,應依規定向當地公所詢問申請,切勿任意於道路堆積、置放足以妨礙交通之物,並作好明顯警告設施,以保障農民權利,維護用路人的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