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中央社巴黎26日綜合外電報導
COP28氣候大會將於本週登場,由於在氣候融資等多項議題各方歧見不小,專家羅列10項攸關達成氣候目標要務的預判,若滿分為10分,則本屆大會取得成果期望值不到4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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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方第28次會議(COP28,簡稱聯合國氣候大會)將於11月30日到12月12日於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杜拜登場,本屆氣候峰會將是對達標巴黎氣候協定努力的首次盤點。
全球近200國於2015年達成巴黎協定(Paris Agreement)同意致力降低暖化,讓本世紀結束前的氣溫增幅相較工業化前不超過攝氏2度,力求壓在1.5度以內,因而有所謂2度或1.5度的「氣候目標」。
彭博新能源財經(BloombergNEF)一篇由負責全球政策主編卡明(Victoria Cuming)撰寫的分析指出,對實現巴黎協定極其重要的10項要務的進展,若以0到10、滿分10分衡量,各分項分數均偏低,整體平均連4分都不到。
這10項要務與分數為:一、達成攝氏1.5度氣候目標的2030年進程,1分;二、有效的全球進度盤點,3分;三、達成逐步汰除化石燃料,4分;四、達成能源轉型包裹協議,6分;五、詳加調整各項目標計畫,4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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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達成2025年調整財政目標,5分;七、富國允供的1000億美元氣候資金,6分;八、讓災損援助款機制上路,3分;九、達成新的財政目標,4分;十、確立有效減排與碳權機制,3分。
分析指出,與會各締約方很可能迴避承諾淘汰化石燃料,改以更模糊的「逐步減少」甚至連承諾都提不出。
法新社報導,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(OECD)表示,富裕國家可能已於去年達標每年向窮國提供1000億美元氣候融資,比原本承諾時間遲到兩年,且僅是「廣泛需求」的一小部分。
OECD負有監測這項承諾落實的任務,這筆資金是幫助開發中國家能源轉型、強化應對氣候加速變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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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裕國家2009年承諾,到2020年底前每年拿出1000億美元。OECD的最新數據指出,富裕國家2021年資助金額來到896億美元。
OECD秘書長柯曼(Mathias Cormann)在最新報告的序言中寫道:「根據尚待完整核實的初步資料,這一目標可能終於在2022年達成。」
但柯曼也說,專家們預估到2025年底時開發中國家所需的應對氣候投資款項約為每年1兆美元,到2026至2030年間會攀升為每年約2.4兆美元,顯示就算富國達標,也是杯水車薪。
另一方面,歐盟負責氣候政策的執委胡克斯特拉(Wopke Hoekstra)表示,富裕國家幫助新興經濟體應對氣候變遷的全球性資金,出資者的標準不應取決於30年前,中國如今也該出錢。
胡克斯特拉20日向歐洲議會(European Parliament)說:「我們不能僅根據已開發、開發中國家的經濟劃分來籌錢,這種劃分1992年時可能合理,今則不然。」
由於這項資金是專為特別易受氣候變遷衝擊的國家,外界對於中國的角色究竟屬出資方或受益方,出現不同看法。
歐盟希望北京當局成為出錢方,而不是拿貸款和補助金的受益國。
COP28的談判基礎是1992年通過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(UNFCCC),目的是讓世界擺脫化石燃料依賴。
但自1992年以來的30年,若以人民幣計算則中國經濟規模已擴大逾60倍,目前是僅次於美國的全球第二大經濟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