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行政院29日通過《補習教育法》修正草案,明定補習班招收未滿6歲幼兒,課程應以「有助於幼兒身體律動、藝術才能學習為範圍」,未來像是學齡前幼兒美語、珠心算、數學、作文、速讀等補習班課程,都不能招收幼兒,違者可罰10萬至50萬元,可連續罰;對此,補習班業者批政策荒謬,家長則認為政府管太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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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幼兒身心發展,草案規定,未滿6歲幼兒的學習方式應為「身體律動」和「藝術才能」,修法後,幼兒英語、心算班不是不行,但必須以「遊戲式教學」的學習方式,不可鼓勵寫單字、背文章,應以活動和實作的方式進行。
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司長熊宗樺表示,滿5歲的學齡前幼兒約9成多都上過幼兒園,應防止幼兒過量學習,但並非連教唱幼兒英文歌都不行,只要業者設計出結合律動,如演話劇、唱唱跳跳等方式,融入美語、珠心算等課程都沒問題。
對此,美語補習班業者痛批「荒謬」,這麼做只會讓有錢的家庭請家教,沒錢的家庭不能補習,造成學習落差更嚴重;有家長認為政府管太多,她的小孩在學齡前學美語,發音自然又流暢,也有家長贊成政府的作法,認為幼兒太早接觸課程會讓他們排斥學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