忘拔快煮壺插頭失火奪6命 熱炒店老闆挨告賠不完首件判493萬

▲▼華西街公寓遭火噬 5男1女無生命跡象。(圖/記者黃彥傑攝)

▲林男經營的外賣熱炒店失火延燒同棟公寓,消防隊員奮勇搶救受困住戶。(資料照/記者黃彥傑攝)

記者黃哲民/台北報導

北市萬華區2020年發生1起公寓6死火警,經查是租下1樓開外賣熱炒店的林姓男子,打烊離開前沒拔掉快煮壺插頭,以致電線劣化持續通電過熱短路、起火延燒釀災,林男一審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,上訴高院二審審理中,其中1位死者的遺孀和8歲孤女提告求償共1023萬餘元,台北地院審結,判林男須賠償493萬餘元,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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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案發生於2020年3月14日上午6點多,萬華區華西街1處巷內4層樓公寓冒出惡火與濃煙,還傳出爆炸聲響與閃光,隨即迅速向上延燒,當時許多住戶還在睡覺、逃生不及,警消獲報到場奮力灌救,從整棟公寓救出9位受困住戶送醫,其中5男1女傷重不治。

檢警調查發現,林男在現場租用1樓2戶打通,自己在1邊經營「山哥廚房」外賣熱炒店,另1邊給人開清茶館,起火點位於熱炒店內休息室,研判事發當天上午5點多林男打烊離開時,沒拔掉休息室茶几上1台快煮壺的插頭,以致持續通電、電線劣化短路引燃周邊物品,火舌與濃煙沿著公寓樓梯間向上竄燒,罹難者都是清茶館樓上住戶。

林男否認疏失,聲稱平時有找水電工維護店內電器設備,店內也裝設斷電器,懷疑是樓上某戶失火害他背黑鍋,就算真是他店內快煮壺電線走火,但他沒把茶壺留在電源底座上,理應不會通電,若仍因電源線短路釀災,應算製造商的責任。

▲林男經營的外賣熱炒店失火延燒同棟公寓,消防隊員奮勇搶救受困住戶。(資料照/記者黃彥傑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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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指鑑識結果顯示現場無遭縱火或遺留火種跡象,火流熔痕與電弧痕跡等跡證都指向這支快煮壺的電線最先起火,放置快煮壺的茶几周邊燃燒最嚴重,119接獲報案電話也稱1樓先竄出火光,街道監視畫面沒看見失火前出現可疑人員,至於熱炒店正上方2樓受燒輕微,歸因於使用厚木板隔間且未留空隙,相對較防火,不足以用來推翻林男店內先起火的結論。

法官指政府宣導除24小時運轉的冰箱外,其餘電器若不使用應拔掉插頭,以免電線內的微電流持續通電易生火災,林男供稱作廚房近20年,店內好幾次電表爆炸、燃燒,都是他親手撲滅,他曾參加消防受訓,很了解危險性,加上店內有鼠患,可見林男有義務也有能力注意保養電源線路絕緣安全,並在打烊離開前拔掉不用的電器插頭。

法官認定林男本案疏忽行為,造成嚴重人命傷亡與財物損失,造成罹難者家屬與受害人悲痛萬分,其中4戶更達燒燬無法居住使用程度,損害足認深遠,且遲未達成和解,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林男2年徒刑,上訴高院二審審理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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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林男經營的外賣熱炒店失火釀6死悲劇,鑑識人員在火場仔細蒐證。(資料照/記者黃彥傑攝)

多位罹難者家屬或嗆傷、屋損的被害人,分別對林男提起附帶民事求償,台北地檢署也向林男追討墊付的犯罪被害補償403萬餘元。本案張姓死者到朋友家作客不幸遭波及往生,他的30多歲遺孀與8歲孤女提告索賠共1023萬餘元,林男抗辯鑑定報告有誤,自認無責。

法官引用刑案判決見解,並指起火點旁有1隻嚴重燒焦的老鼠屍體,鑑識人員勘查現場時,目擊多隻老鼠亂竄,顯見店內環境不佳,代表電源線路安全堪慮,印證電線短路起火的鑑識結果,扣除母女倆已領犯罪被害補償共300萬元,判林男須再賠償493萬餘元,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