處理不適任教師「案件不分輕重」 全教總批教育部:把學校變法院

記者楊惠琪/台北報導

新修《教師法》實施後,對於不適任教師處理,不論檢舉案件輕重,教師均得接受調查,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到教育部抗議,批評教育部把「個案通案化」,讓教師被迫接受「類司法」調查,甚至為此訓練上千名調查員,將進駐校園主導調查,讓校園淪為法院,現場高喊「辦案不辦學」、「行政干預調查」等口號。

▲全教總到教育部抗議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。(圖/記者楊惠琪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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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教總今率12個地方教師工會,在教育部前召開記者會,批評有關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,讓學校教師疲於奔命,現場高呼口號、靜坐抗議,隨後並前往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競選總部遞交陳情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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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,新修《教師法》自109年實施以來,有關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亂成一團,在主管機關要求下,檢舉案件無分輕重,就連明顯與教師「不適任」完全無關的投訴,教師均得接受類司法調查,近日教育部更積極培訓調查員,要將不適任教師處理調查小組,全部改為外聘委員,以行政干預調查。

侯俊良指出,目前中小學疑似不適任教師,把性平、霸凌、不當管教等分軌處理,但相關行為可能有高度重疊性,分案處理只是耗費資源且有誤判情況,尤其有超過6成案件根本查無實證、高達97%的案件根本不需要走到「停解聘」程度,動輒啟動調查,只是耗費人力,增添教學現場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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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全教總在雨中靜坐抗議。(圖/記者楊惠琪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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侯俊良進一步指出,教育部因為少數個案,就修改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」等相關規定,要把校事會議調查小組改成全部外聘,拒絕校內人員參加,甚至為此訓練上千名調查員,要求應維持現行調查小組有「學校教師會」代表參與,讓調查更趨於事實。

全教總建議,疑似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,修法應化繁為簡,縱有個別學校的處理未符法規,應回到個案處理,而非把「個案通案化」,動輒祭出更多行政限制,擴大行政權干預;其次,應賦予家長管教責任與義務,讓學校有足夠輔導管教配套措施,重建親師互信;而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應捍衛教育專業,讓教師回歸教學本業,把教師還給學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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