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廖翊慈/綜合報導
江西一名女子小秋(化名)今年5月21日因心情不佳,自行去了朋友王琪(化名)的家中,並決定與王琪、徐恬(化名)和陳朵(化名)3位閨蜜一起喝酒來緩解情緒。怎料該晚小秋醉倒後,便永遠醒不來了。法院認為,3位閨蜜因未盡制止及救助義務需擔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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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《新浪財經》報導,聚餐期間,小秋喝了一斤左右的白酒,王琪喝了半斤左右。徐恬和陳朵沒有喝酒。結束後,醉醺醺的小秋到車上休息,徐恬照顧她,但等徐恬22日凌晨五點左右在車上醒來時,發現小秋已沒有了呼吸。徐恬急忙打電話叫救護車。
報導指出,5月22日清晨6:20,南昌急診中心宣布小秋經搶救無效死亡,死亡原因為酒精中毒引起的心臟呼吸停止。小秋的父母難以接受女兒過世的事實,認為王琪3人應該對小秋的死亡承擔一定的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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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(14)日消息指出,法院經審理認為,各方當事人應依她們的過失程度負起相應的賠償責任。王琪沒有對小秋過量飲酒做出有效制止,也沒有盡到合理救助義務,應承擔6%的賠償責任;徐恬、陳朵作為共同聚餐者,雖沒有參與飲酒,但兩人在小秋過量飲酒,不能自理的情形下,未盡合理救助義務,均承擔3%的賠償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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