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郭玗潔/高雄報導
高雄王姓男子在陸軍某步兵單位服役時,因講話音調偏高,遭林姓班長當著同梯面前「扭動身體」嗲音模仿取笑,導致現場眾人共同嘻笑王男的性別氣質。王男深感被羞辱,憤而將林男告上法院,高雄地院審理,判林男造成王男精神損害,要賠1萬5500元。全案還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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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指出,王姓男子今年3月服義務役時,在集合場處理鋼盔偽裝頭套,當他詢問林姓班長如何操作時,林姓班長卻看了他一眼,當著其他同梯受訓人員面前,突然提高音調模仿他聲音來回答,同時將身體扭來扭去,導致王男遭現場眾人嘻笑。
王男認為,林男當時假意喝斥,實則繼續和眾人戲謔他「不夠陽剛」的性別氣質,讓他深覺羞辱並感受到周遭敵意,就醫後診斷出環境適應障礙併焦慮症狀,除了對林男提出性騷擾申訴,也提告求償20萬元撫慰金和醫藥費500元。
全案審理時,林男不否認以較高音調模仿女性聲音回答王男,但認為自己並沒有扭動身體、和眾人一同嘲笑王男,且案發後王男在臉書說「不能換錢的爛道歉真的就是浪費我的時間」,並和其他營區同仁表示「會告我退伍在外面告!」可見王男只是要錢,內心並未受創。
法官檢視性騷擾申訴審議決議書等證據,認為林男做為上士班長,故意模仿女性音調回答王男,導致王男同時受長官、同梯嘲笑性別特徵而感覺難堪,精神上確實相當痛苦。審酌林男為職業軍人,月收入5萬等情,判他要賠王男1萬5千元精神撫慰金和5百元醫藥費。全案還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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