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妻夜店狂歡完遭性侵!醒來「衣服全在地上」 法官判他無罪

▲▼性侵,做愛,偷情,劈腿,性行為,性交,約砲,一夜情,渣男,渣女,交往,開房間。(圖/記者鄺郁庭攝)

▲小妤到夜店狂歡,結果遭性侵。(示意圖/記者鄺郁庭攝)

記者柯振中/綜合報導

台中市一名人妻小妤日前到夜店狂歡,沒想到被一名陳姓男子灌醉、帶到摩鐵性侵,氣得她一狀告上法院。不過,當時小妤的丈夫調閱夜店監視器,卻沒有留下證據,最後陳男因為證據不足,被判無罪,全案仍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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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判決書內容,小妤2023年1月間前往台中某夜店狂歡,在丈夫的介紹下認識了新朋友,人也被帶進了朋友開的包廂。

不過,小妤進入包廂後不斷被敬酒,因為不勝酒力吐了出來,接著就失去意識,後來丈夫不斷撥打電話,嚇得她突然驚醒。沒想到這時她發現,自己身在汽車旅館的房間,且全身衣物散落一地,旁邊還有個陌生男子,嚇得她趕緊將衣服穿好,立即逃離房間,打電話與丈夫聯絡。

小妤心中充滿懊悔,害怕自己在不清醒的情況下,做了背叛婚姻的事情,於是趕忙跑回夜店找丈夫,解釋了案發過程,後來經過丈夫詢問友人,才知道是自己被包廂裡的陳姓男子帶離開。

夜店保安得知事件,建議報警提告,小妤也決定照做。而在報警以前,丈夫先到店裡調閱監視器,不過看完監視器畫面以後,沒有詳述究竟發生什麼事,也沒將畫面保存下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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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陳男落網後喊冤,小妤在包廂內就十分主動,2人相約到摩鐵切磋,才會離開包廂。(示意圖/記者鄺郁庭攝)

陳男落網後則喊冤,他在包廂內的時候,就跟小妤十分火熱,對方相當主動,不但躺在他的大腿上,2人也有接吻等親密行為,後來是經過討論,決定要去摩鐵續攤,才會離開包廂,搭計程車離場,且到摩鐵開房時,還是另一名友人來幫忙付錢、CHECK IN、進房插卡取電,過程中小妤都是清醒的。

陳男指出,等到友人離開,小妤主動躺在床上,脫衣的過程中也十分配合,2人先做了許多親密舉動,最後才發生性行為。事後他意猶未盡,想要再來一局,但小妤拒絕以後直接離開,他則是留在房間內繼續休息,根本不曉得小妤已婚,且發生性行為時,小妤也有同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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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包廂內還有其他人證稱,不曉得小妤有沒有喝很多酒,但有看見小妤與陳男玩得十分火熱,不但站著親吻、擁抱,最後還纏綿在一起,後來離開時也能自行行走。

對此,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,小妤確實有與陳男搭車到摩鐵,發生性交行為,但難以認定發生行為時,小妤的身心狀況是否因酒醉而達到不能、不知抗拒的程度,以及陳男主觀上是否有乘機性交的犯意,且檢方提出的證據資料、證明方法,還沒達到一般人可以確信陳男有犯行、無合理懷疑存在的程度,無從說服形成有罪的心證,因此判陳男無罪,全案仍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