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吳佩蓁/高雄報導
直播主吳小哲(本名吳季哲)2019年8月27日直播時遭人擄走,被凌虐6小時打斷手腳棄置公園,涉案的「包龍星直播台」成員洪男(賢哥)、陳男、潘男等人,刑事部分二審判處1年10個月至2年9個月不等徒刑;民事部分,高雄高分院判處3人應連帶賠償232萬元,其中150萬為精神慰撫金,全案還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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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顧案情,吳小哲本來與洪男共同經營「包龍星直播台」,後因理念不和拆夥,吳小哲事後發文,「不是斷手斷腳就是要告,天下就是有這種愛亂汙衊人,不檢討不認錯愛帶風向的人,我們用生命在拚,人家用嘴巴在經營,我們不想跟你們有關係,真的超討厭你們台,沒人數快去買,麻煩不要再說到我們台」,疑似因此惹怒對方,吳小哲當晚直播時在鏡頭前遭人擄走虐打,雖然他一度乘隙逃走,但最終仍被抓回綑綁毆打,直到隔天凌晨,才被警方在一處公園尋獲。
事後吳小哲出面召開記者會,他心有餘悸表示,「當時被打完之後,他們又拿出甩棍,我整個骨頭都挖起來,我不像是一個廢人嗎?」而他也提到,自己和洪男是20年的好友,卻遭到他和另外2人輪流毆打,不僅被打成重傷、殘廢,未來還得裝上人工關節。
刑事部分,二審法官認為,3人至今未與吳小哲達成和解,依傷害、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,分別判處洪男2年2月、潘男1年10月、陳男2年9個月徒刑。民事部分,吳小哲請求看護、醫療、工作能力減損等共365萬元。
高雄高分院審理後,調閱其病例及治療經過,認為吳小哲傷勢嚴重四肢多處骨折,先後經過多次手術,術後仍有續發關節退化性,判洪男等3人應連帶賠償吳醫療費、看護費、計程車費、因傷不能工作之收入損失、勞動能力減損損害合計82萬9千元,精神慰撫金部分,法官考量洪男現從事殯葬業,無固定收入、陳男擔任冷氣工,平均月薪2~3萬元;潘男現為臨時工,無固定收入,判賠醫療費用、勞損失,以及150萬元精神慰撫金,共計232萬餘元,全案還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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