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黃宥寧、莊智勝/台北報導
藝人炎亞綸(吳秉孺)今年6月爆發性醜聞,遭網紅耀樂指控性侵,及拍攝、外流未成年人性愛片,導致演藝事業全面停擺。檢方日前調查後,就性侵部分認為罪證不足,予以不起訴;但由於炎亞綸拍攝性愛片時耀樂尚未成年,且炎事後還涉嫌將影片外流,遭依《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》拍攝、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2罪起訴。今(21日)上午士林地院首度開庭,炎亞綸稍早也現身出庭。
[廣告] 請繼續往下閱讀.
全台今年爆發#Metoo風波,6月間意外燒到炎亞綸,網紅耀樂控訴炎亞綸在他未成年時期偷拍性愛影片、違背意願發生性行為,還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指控;炎也突襲到場兩度鞠躬道歉。全案曝光後引起社會輿論譁然。
[廣告] 請繼續往下閱讀.
由於本案發生時耀樂尚未滿18歲,士林地檢署介入偵辦後,雖認為妨害性自主部分罪證不足,予以炎不起訴處分,但拍攝性愛私密影片、及外流散布影片部分,檢方認為炎亞綸罪嫌重大,因此於11月依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提起公訴。本案今(21日)首度開庭,炎亞綸上午9時許抵達士林地院,身穿運動外套、戴著口罩,雙手插口袋,不發一語快步走進法院;而耀樂則以被害人身分走秘密通道,未走大門進入地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