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房東賴著不走害她買房卻只能租屋 法院出手結局超紓壓

原房東賴著不走害她買房卻只能租屋  法院出手結局超紓壓

▲在上海花費1183萬新台幣買了一個頂層兩房,圖片為房子外觀。(圖/取自《新民晚報》)

圖文/CTWANT

中國一名女子三年前在上海買了一戶房子,雖然已支付全部費用,卻未能拿到房屋鑰匙,原來是原房東因無處可去而賴著不走。法院得知情況後,並未立即強制驅逐他,反而先為老翁安排好養老院,沒想到事後他卻不願搬離,最終只好透過法律手段取回房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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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新民晚報》報導,一名黨姓女士為了讓兒子就讀好學校,在2021年花費約1183萬新台幣,買下頂樓戶型兩房的房子,然而直到2023年她仍未搬進房子,原因是60歲原房東李金龍以「自己沒有地方住」為由賴著不走,讓她氣憤直言,「怎麼能這麼無賴?」期間不得不另租房居住,還要償還房貸,讓她苦不堪言。

原房東李金龍表示,他的表弟借錢並找他做擔保。在輕信讒言之後,李金龍就用自己的房子做了擔保,結果親戚欠債逃跑,房子也跟著被外地法院查封。當時他聽說,法院強制拍賣會遠低於市場價,李金龍就自行找仲介賣房,拍賣價約1266萬新台幣,最後說好1091萬新台幣成交,等黨女士要簽字時李金龍跳價,最後以1183萬新台幣成交。

事後李金龍聲稱,「仲介答應他,給他找個地方住的。」但因為他不清楚是哪個仲介向他擔保,因此他認為,黨女應該為此負責,給自己找地方住,不然他就不交房。

▲黨女氣憤抱怨自己的遭遇。(圖/取自《新民晚報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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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行法官武博提出,「當初欠款436萬,賣房收了1183萬,抵掉欠款後剩下的錢跑去哪裡了?」黨女則認為,原房主兩年多來賴著不走,總共欠她的43萬元房租,應該從這筆錢扣。

法院認定,李金龍年紀不小且剛中風出院不久,還靠著低保和補貼過日子,因此無直接強制執行搬離,而是為他尋找一個合適養老院,解決晚年生活。屋內的家用電器也留下,讓黨女再補貼他8萬多元。

最終,武博在5個月後找到符合李金龍條件的養老院,不僅費用不高、與妹妹距離也不遠,打電話通知後,李金龍竟然不肯去,他還補充說,「去住安養院,低保錢就花完了」,後來就拒接電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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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此種情形,最終法院也採取法律程序,強行清空房屋,將房屋內的東西打包,直到今年5月黨女終於拿回自己的房屋鑰匙。此事一經曝光,不少網友認為,「第一次執行就應該讓他走」、「終於有辦法整治老賴了!法官做的好」、「買家已經非常有素養了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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