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柯振中/綜合報導
台北市一名男子阿賢(化名)在前妻去世後,再娶了新歡小美(化名),並將繼承來的台北市房屋過戶給小美,豈料2人感情生變,阿賢做出性虐待、暴力等行為,甚至還說出「做愛是用房子換來的」等話語,讓小美心死,決定提出離婚訴訟。案件一審被駁回,不過上訴二審以後,高院判准2人離婚,目前案件已上訴到最高法院,詳情仍待進一步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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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判決書內容,阿賢在前妻身亡以後,再度與小美結婚,2020年間將從前妻名下繼承來的、位在台北市的一處房屋過戶給小美,作為2人婚後同居的場所。
不料2人感情生變,阿賢婚後時常出現暴力行為,把小美打得滿身是傷,甚至強迫小美發生性關係,還做出了許多虐待行為,嚇得小美實在沒辦法,只能搬回位在汐止的娘家居住。
不過,阿賢同樣也住進了小美的娘家,2人還是三不五時就發生爭執,更是常常拳腳相向,就連小美的母親都難以忍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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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小美還說,阿賢與前妻生的孩子小莉(化名)同樣也不喜歡她,2人的相處互動有相當大的問題,種種情況下來,讓她不堪重負,決定提起離婚訴訟。
台北地院審理後,駁回了小美的請求。小美感到不服,再度提起上訴,而高院審理後發現,2人之間的衝突愈演愈烈,甚至還會說出「做愛是用房子換來的」、「早晚會被妳吃垮」、「敢賣房子我就殺了妳」等話語。
除此以外,高院法官還發現,小美還對阿賢提起妨害自由的刑事告訴,以及請求拆遷房屋及不當得利等民事訴訟,阿賢也同樣將小美告上法院,要求撤銷房地贈與及請求轉移登記的民事訴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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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院法官認定,2人已經喪失誠摯相愛、互信互諒的感情基礎,儘管小美不能證明阿賢的所作所為,已達到不堪同居虐待的程度,但2人都沒有繼續維持婚姻的意願,夫妻關係從客觀上來看,已經產生破綻、回復無望,雙方都有責任、無論責任輕中,因此廢棄一審判決,改判2人離婚。目前案件已上訴到最高法院,詳情仍在審理當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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