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吳佩蓁/新竹報導
台積電一名陳姓女副理於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任職期間,擔任製造技術研發專案部門技術副理,但她竟藉職務之便4度洩漏先進製程機密給男友,遭檢察官以涉嫌無故洩露工商秘密罪起訴,新竹地院審理後,認為她與台積電已於審理中成立調解,台積電也撤回告訴,因此法院判決全案公訴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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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指出,陳女擔任製造技術研發專案部門技術副理期間,負責研究與開發微影工程生產管理專家系統專案任務,因職務機會取得台積電機台開發、改善機台效能經驗累積最先進製程等重要機密資訊。
這些機密資訊為半導體產業EUV、DUV先進機台微影製程相關關鍵技術,且依「台積電機密資訊保護政策」規定,非相關業務需要無法接觸或取得該機密資訊,且非經台積電同意不得揭露予他人,亦不得非經授權自公司攜出,屬台積電工商秘密。
陳女在2021年1月起4度將上述台積電先進製程機密資訊,上傳至網路雲端空間供林姓男友人觀看,並將這些資料製成蜘蛛網狀示意圖,以私人電子信箱傳送給林男,林男再透過電子信箱將機密洩漏出去,陳女因而遭檢方以無故洩露工商秘密罪嫌起訴。
新竹地院認為,陳女與台積電已在審理中成立調解,台積電也撤回告訴,最終判決本案公訴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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