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王兆麟/花蓮報導
花蓮縣政府春節返鄉專車,今年共有4列次火車,火車返鄉時間分別是2月7日晚上7時37分、2月8日上午9時30分台北站發車直達花蓮站;返工時間分別是2月13日下午5時5分及2月14日下午2時16分花蓮站發車直達台北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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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具花蓮縣縣民資格(含設籍花蓮或身分證「U」開頭)、其配偶、直系血親及其配偶,或非花蓮縣民但在花蓮工作者、其配偶、直系血親及其配偶,皆可於1 /17中午12時至下午4時,由「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-熱門連結-113年春節返鄉專車訂票」登載資料訂票,相關專車資訊公告於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服務網。
專車為實名制,限本人搭乘,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於乘車證上登載乘車人姓名及身分證字號,提醒民眾於取票及乘車時,皆須出示所有乘車人身份證明文件(親屬關係請以完整戶口名簿、依工作地者檢附工作證明文件)供縣府人員核驗。另專車屬服務性質,費用款項為行政作業費,全票200元、半票100元(未滿12歲、65歲以上或愛心票者,須備證明),經購票辦理後恕不退費。
民政處提醒鄉親,花蓮縣返鄉專車不適用台鐵不及乘車之規定,民眾如未能及時搭上專車,需另行重新購票搭乘台鐵其他班次列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