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黃宥寧/台北報導
憾!新北市婦人阿春(代號)帶著滷肉飯、粉肝、鵝肉等食物,去探望住在老人長期照顧中心的82歲蔡姓男友人。豈料,她未將食物拌成泥狀僅以剪刀剪碎,導致蔡翁遭食物阻塞氣管,長照中心人員火速通報119,但救護人員到場,蔡翁已失去呼吸心跳死亡。士林地檢署偵結,緩起訴處分1年,支付公庫3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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緩起訴指出,67歲阿春去年9月6日上午,為前往探望住在文山區某老人長期照顧中心的蔡姓男友人,特別帶上香噴噴滷肉飯、地瓜葉、粉肝及鵝肉等美食,但她未注意到蔡翁進食能力,未將食物拌成泥狀,僅以剪刀剪碎,隨後自行餵食蔡翁,同日近中午時,蔡翁因食物噎住喉氣管,無法呼吸。
長照中心人員見狀也立即上前協助,並通報119,但救護人員到場時,蔡翁已無心跳,經相驗為呼吸性休克而意外死亡。
警詢、偵查時,阿春坦承犯行且深感懊悔。檢方據蔡翁兒子、護理師證述等,認阿春涉犯過失致死罪,但考量蔡翁家屬,沒有要提告或追究責任,依刑法第57條,予以阿春緩起訴處分,期間1年,處分確定日起6個月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