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鄺郁庭/綜合報導
2024總統大選倒數4天,卻有網友日前表示,他7日拿到班表時傻眼了,因為他13日當天被排上整天班,「我早就跟老闆說過我要回家投票了,結果老闆說,如果大家都要請假,那他禮拜六餐廳要怎麼營業」,氣得想檢舉「沒品老闆」。事實上,選舉投票日是《勞基法》規定的「放假日」,有投票權、屬於「工作日」的勞工,雇主要讓勞工放假1天、工資照給,如果員工上班,雇主應加倍發給出勤時段的工資,且不可妨礙勞工投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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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網友在論壇Zuvio發文「投票日不給請假」,他7日拿到班表,看到老闆安排時忍不住生氣,「我1/13禮拜六(被安排)要上整天班」,可他早就跟老闆說過要回家投票,「結果老闆說,如果大家都要請假,那他禮拜六餐廳要怎麼營業。」原PO表示,他工作的餐廳是蠻知名的牛排餐廳,假日客人很多,加上尾牙季,訂位確實不少,「但是我真的很想回家投票…」
他表示自己已經求過情,可老闆怎麼都不答應,「說班已經排了,如果大家都想請假就請假,他餐廳就要關了」,可原PO不禁哀怨,「關我屁事?為什麼要在這邊幫你賺錢,還得放棄自己的投票權利?這種沒品的老闆到底該拿他怎麼辦?現在檢舉還來得及嗎?」
貼文一出,其他人也傻眼,「爛地方趕緊跑,正常老闆不會投票日還不讓請假」、「如果你認為這份工作的前景比你的投票權重要,再考慮留下吧,不然你老闆寧可不讓員工去投票,也不休息半天,該檢舉了吧」、「請半天都不能?」
事實上,勞動部提醒,選舉投票日為「放假日」,具有投票權且當天是工作日的勞工,雇主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日,工資照給,若是勞工同意出勤,要發給雙倍工資;若當日是休息日或例假,則不另外給假。雇主未依法給假或給薪者,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,最高100萬元罰鍰,並應補給工資。勞工權益如有受損害者,可就近向工作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以維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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