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黃翊婷/綜合報導
有多項前科的林姓男子2023年8月間前往新竹市某超商,先是佯稱阿姨會來付款,騙得一瓶啤酒和一包香菸,接著又擅自打開未結帳的涼麵打算食用,被店員制止,竟持安全帽、鐵棍毆打,造成店員臉部、眼睛受傷,右眼視力只剩0.1。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,依詐欺取財罪、傷害致重傷罪,分別判處林男有期徒刑3個月、5年10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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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書中記載,林男有詐欺、毀損前科,2023年8月29日他前往新竹某超商,向店員表明要購買一瓶啤酒和一包香菸,並佯稱阿姨10分鐘後會來付錢,店員信以為真,便將商品交給他;接著,他說要借電話打給阿姨,店員警覺不對勁,以「私人手機不方便借」為由拒絕,同時表示要報警處理。
沒想到林男被拒絕之後,竟擅自拿取店內未結帳的涼麵,走到座位區打開想要食用,再次被店員制止,他心生不滿,先是將涼麵打翻,再拿安全帽毆打店員頭部,然後跑到超商外面撿了一根鐵棍,再返回店內,趁店員幫其他客人結帳時出手,以鐵棍毆打店員的臉部及眼睛。
店員的眼鏡被打壞,雖以手臂抵擋,臉部和眼睛還是因此受傷,經醫院診斷傷勢包含右側眼前房出血、右側眼外傷性白內障、右側眼瞼及眼周區域撕裂傷,接受眼科治療之後,他的右眼視力仍只剩下0.1。
林男的辯護人強調,林男是因為餓了好幾天,加上受到言語刺激才會一時情緒失控。不過,新竹地院法官認為,林男一進店就要求購買菸酒,但菸酒並非止飢溫飽之物,況且他說要請阿姨來付錢,實際上根本沒打電話,事發當天,阿姨的手機並無任何受話紀錄,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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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接著表示,林男正值中壯年,身心無礙,卻不思以正當方式獲取財物,反而在詐取財物被制止時,持安全帽、鐵棍傷害無辜店員,導致店員右眼嚴重受創,可見他的手段殘暴,至今也沒有提出任何賠償,最終依詐欺取財罪,累犯,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,得易科罰金9萬元,另依傷害致重傷罪,累犯,判處5年10個月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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