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黃哲民、莊智勝/台北報導
新竹市長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涉及助理費詐領案,台北地院112年10月傳喚時任高辦公關主任王郁文出庭時,王當庭六度強調「沒有虛報、浮報酬金或加班費」;高律師團日前也主張,王郁文偵訊光碟中有中斷錄音錄影16分鐘,質疑違反《刑事訴訟法》保障權益規定。今(10日)下午2時30分北院將再單獨傳喚王郁文出庭,王女是否仍堅持相同主張,引起外界關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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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時涉嫌詐領助理費46萬元,綽號「台大公衛文」、「水母」的王郁文被控與高共謀,將個人月薪4萬6000元向立法院浮報為4萬8500元,另虛報加班時數不實受領加班費,連同薪酬差額共詐領10萬1609元,涉犯《貪污治罪條例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。
針對此案,北院傳喚時任高辦主任的陳奐宇、行政主任黃惠玟與法務主任陳昱愷,3人均認罪;但王郁文去年10月首度庭訊時「否認犯罪」,還6度強調「我沒有虛報、浮報酬金或加班費」。王郁文指出,當初和高虹安面談工作條件,談定每月實領酬金4萬6000元,勞健保費外加,「這和檢方起訴認為我每月酬金為4萬6000元,有所差別」,她重申「我沒有虛灌酬金」。
王郁文強調,在高辦任職期間都有實際工作與加班,都是合法領取酬勞,當時黃惠玟說辦公室缺錢買物資跟設備,問她願不願意把加班費跟部分酬金捐做辦公室零用金,她聽從黃告知的金額捐錢,還沒捐出前「我的部分是我保管,我自己決定在什麼用途,高虹安無法決定運用」。至於檢方起訴黃惠玟謀議虛報、浮報助理酬勞要求繳回差額部分,王郁文則一概推稱「我不清楚」、「不會打聽同事酬勞,所以不清楚其他人狀況」等。
此外,高虹安112年12月27日庭訊時,律師團指出同案其他被告助理在北檢偵辦時的應訊光碟竟然出現「斷片」,尤其王郁文在偵訊過程中竟然有16分鐘中斷錄音錄影,導致證詞不連續,很可能其中「對高有利」的證詞沒有被記載到筆錄中,律師團無法理解為何會出現此一狀況,因此重提勘驗計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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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下午2時30分,北院單獨傳喚王郁文出庭,王是否仍堅持不認罪、堅持同樣主張,備受外界關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