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格爾涉勾富商判賠正宮30萬 上訴急繳全額擔保防遭強制執行

▲▼登山女神曾格爾二審出庭,律師吳光禾、律師吳彥鋒。(圖/記者吳銘峯攝)

▲登山女神曾格爾一審被判賠富商妻精神慰撫30萬元,上訴二審高院審理中。(圖/記者吳銘峯攝)

記者黃哲民/台北報導

曾被稱為「登山女神」的曾格爾先前與富商陳坤保傳出婚外情,被正宮「公關女強人」岳啟儒提告索賠200萬元,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判曾格爾須賠30萬元,上訴二審高院審理中。岳啟儒針對曾格爾在北市的薪資酬勞聲請假執行,曾格爾上周五(12日)下午低調到北院繳納30萬元擔保金聲請免為假執行,今(15日)被媒體求證時,她僅含糊回應「有些事情要處理,不便說明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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士院一審去年(2023年)10月6日判曾格爾須賠償後,曾父曾國良揚言不上訴,「等拿到單子(判決書)會去繳,爸爸埋單!」但曾格爾仍上訴,一審判決岳啟儒得針對自己勝訴部分聲請假執行,她查出曾格爾在北市有薪資酬勞,因此向北院聲請假執行。

由於岳啟儒取得債權人地位,供擔保聲請假執行後,還可在判決確定前聲請強制執行被查封的財產,且前置程序不會預先通知對方,曾格爾因而提供反擔保30萬元聲請免為假執行,而這起求償案二審明(16日)下午3點10分將在高院開庭,曾格爾表示,若有必要,屆時會和律師一同說明。

曾格爾被控於2022年8月間,單獨和陳坤保到知名溫泉飯店「三二行館」開房泡湯,不僅違反當時新冠肺炎防疫期間的隔離規定,還被正宮岳啟儒從陳男的平板電腦揪出2人互傳「昨晚沒防護,記得買藥吃」等曖昧對話,岳啟儒截圖存證後於2022年底提告,主張配偶權遭曾格爾侵害、求償精神慰撫200萬元。

▲曾格爾(右)先前因另案與父親曾國良(左)到台北地檢署出庭。(圖/記者劉昌松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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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坤保出庭坦承與曾格爾有「肢體上親密接觸」,自稱一時意亂情迷。曾格爾始終喊冤,堅稱陳男自稱已離婚、很孤單,她陪陳男到「三二行館」吃飯,並沒泡湯共宿,更與陳男絕無親密關係。但證人揭穿曾格爾狡辯,指陳男夫妻和曾女不止一次在朋友聚會碰面,陳男也公開介紹岳女是他太太。

法官指曾格爾與陳坤保互傳的訊息裡,曾提到「你(陳男)又不是單身要怎麼但我去(出國)」,可見曾格爾辯詞不實在,且2人討論共赴「三二行館」時,提到「要不要住日式套房泡湯」、「能不能在房間用晚餐」,顯然用餐之外還泡湯與住宿,且互相碰觸身體私密部位,一審據此判決曾格爾須賠30萬元。

案件審理期間,岳啟儒認為曾格爾假哭說謊、毫無悔意,曾父曾國良出庭罵她的律師「爛律師」,開完庭竟對外宣稱曾格爾遭「仙人跳」,岳啟儒因而po文怒批「這對父女恥度如此無下限」,並強調不和解,也不在意判賠金額多寡,希望透過司法認證慣用謊言遮掩事實的不法行為,給大眾1個警惕,因為「對就是對!錯就是錯!」她也會將所有賠償金捐給婦女相關公益慈善團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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