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白珈陽/台中報導
台中市大里區環河路一段慢車道速限40公里,台中市議員張芬郁指出,該路段常有移動式測速照相,去年開罰多達1萬1758件,有林姓民眾向她陳情,他去年11月因趕回家載年邁的母親就醫,超速42公里被開罰1萬2000元、記3點違規點數,還吊照6月,不知如何是好。張芬郁認為,測速開罰不是改善交通安全唯一手段,要求警局和交通局提擬改善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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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查,該路段時常有砂石車經過,由於過去屢發生嚴重車禍,大里區公所將快車道的內、外車道速限分別訂為60、50公里,慢車道則是40公里,不過40公里對於機車族而言,若須趕著通勤上下班,可能稍催油門就超過速限,許多民眾因此怨聲載道。
張芬郁指出,去年(2023年)該路段取締超速的違規案件多達1萬1758件,相當一天舉發32件,但該路段去年也發生87件交通事故,造成2人死亡、42人受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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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芬郁表示,1名林姓民眾去年11月30日上午9時許,他騎車趕回彰化,要載年邁的母親就醫,12月初即收到紅單,指他在大里區環河路一段460號前,騎車時速82公里,而該路段速限為40公里,超速42公里,必須繳罰鍰1萬2000元、記3點,還要吊扣牌照6個月。
林姓民眾向張芬郁陳情「我是逼不得已才會騎的如此快,不知如何是好?」,張芬郁說,駕駛人嚴重超速非常危險無法認同,但若在急迫下不得已超速,依據《行政罰法》第十三條規定可不予處罰,過去有因載患者就醫以緊急避難規定判免罰的案例,但必須提出證據向交通裁決所申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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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有一名黃姓民眾向張芬郁反應,家住彰化在大里上班,每天騎機車往返大里區環河路一段,該路段慢車道筆直寬敞,速限卻僅40公里,害他收過4張罰單,批評市府不研究如何改善交通安全,只會把駕駛人當提款機。
張芳郁認為,即使常設移動式照相,開出上萬張罰單,但該路段仍發生多起交通事故,顯見用移動式的測速照相舉發,不是讓交通更安全的手段,她要求警察局和交通局提擬更有效的方法,該路段沿線有多家砂石業者,砂石卡車進出車夜間砂石車進出的警示必須更明顯,沿線夜間照明也可加強,分析事故原因後加強改善交通設施,讓行車更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