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柯振中/綜合報導
高雄市一名鄭姓鐵工與人妻小美(化名)發展出不倫關係,被小美的丈夫警告後,仍舊繼續約小美外出、發生性關係,結果慘遭小美的丈夫設局,不但被關在KTV包廂裡痛毆,最後還要賠償40萬元,得不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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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判決書內容,鄭姓鐵工偷吃小美以後,經常給對方打電話,某次接聽電話的是小美丈夫,他也因此被警告「不要再騷擾」,豈料鄭男並沒有因此收手,仍舊時常與小美傳送鹹濕對話、外出發生性行為,並拍下親密的照片、影片。
小美的丈夫某次查看妻子手機,意外發現了2人露骨的對話,以及拍攝的性愛照片、影片,氣得夥同林姓友人、黃姓友人、林姓友人及郭姓友人等人,開了個社群軟體的假帳號、放上正妹的頭像,並邀約鄭男到某KTV唱歌,等到對方上當、踏入包廂以後,立即從廁所內衝出,動手暴力痛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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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美的丈夫與朋友們不但使用麥克風、高腳椅痛毆鄭男,還拿出自帶的折疊刀、電擊棒及警棍等物毆打,事後更是逼迫鄭男脫下衣服、跪地道歉,並且拿出錄影設備拍攝。
鄭男報警以後,小美的丈夫等5人被捕,最後被依照傷害罪,分別判處3至5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民事的部分則須連帶賠償50萬3,390元。
至於鄭男則因為偷吃小美,被小美的丈夫一狀告上法院、求償80萬元,橋頭地院也判鄭男須賠40萬元。鄭男對此不服,提起上訴,不過被高分院駁回,不得再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