懷疑老公外遇嗆女「妳就小三啊」 人妻強拉手1分鐘挨罰4萬

記者黃翊婷/綜合報導

高雄古姓人妻懷疑丈夫外遇,2022年11月間在A女住處大門前拉住對方,經要求放手,還回答「不要啊,妳就小三啊」,大約1分鐘後才鬆手,結果因此挨告。雖然古女強調當時只是想問清楚A女與丈夫的關係,沒有不讓人離開的意思,但並未獲得高雄地院法官採信,日前被依強制罪判處拘役40日,得易科罰金4萬元。

尖叫,生氣,憤怒,難過,崩潰,吵架,罵人(示意圖/CFP)

▲古女懷疑A女是丈夫的小三,要求對方說清楚,自己卻因此吃上強制罪官司。(示意圖/CFP,與本文當事人無關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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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書中記載,古女懷疑丈夫與A女外遇,2022年11月9日凌晨1時許在A女住處的大門前,以手拉住A女的手臂,對方要求放手,她仍拒絕放手讓人離開,因而挨告。

古女強調,當時她只是想詢問A女和丈夫是什麼關係,A女一直不肯正面回答,她的手雖然有搭在A女身上,但自己是不願意碰到對方身體的,只有碰到衣服。

古女的辯護人也強調,古女已在大門內質問過A女,但A女不願意回應,古女用手拉著A女,A女自己也沒有強烈想要離開的意願,反而看著古女的丈夫和另一名男子爭執,古女這才繼續追問,之所以拒絕鬆手,是因為古女不相信A女否認與丈夫有染一事,不是單純想要限制A女離開。

但高雄地院法官當庭檢視現場錄影畫面證據,發現古女一開始就拉住A女的左手臂,當A女表示「請妳放手可以嗎」、「請妳放手」,她竟回答「不要啊,妳就小三啊」,雙方僵持大約1分鐘,古女才鬆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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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認為,A女已經表明不願意被抓住手臂,請求放開卻被拒絕,可見A女當時認為自己的行動已經受到拘束,客觀上古女已經對A女產生強制作用,可認為屬於強暴行為,且不能因為A女沒有明顯反抗,就認為她是自願受到拘束。

法官接著表示,古女拒絕鬆手,主觀已有限制A女不得離開現場的意思,況且A女當時並無涉及不法,不屬於現行犯,縱使古女懷疑A女與丈夫有婚外情,對方也沒有配合「留在現場解釋清楚否則不得離去」的義務,最終不採信古女的說詞,並依強制罪判處拘役40日,得易科罰金4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