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吳佩蓁/高雄報導
海軍左營基地砲一中隊蔡姓士兵,前年12月30日與另名同袍阿志(化名)因公務分派意見分歧,竟出口辱罵對方就像保險套「用完就丟」,事後阿志對蔡男提告求償,不過橋頭地院審理後,認為蔡男並非是無端謾罵、嘲弄阿志,判決無罪,全案還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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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指出,前年12月30上午8時,阿志因當天下午就要調離該單位,因此向蔡男表示想要利用時間去打包行李,但負責分配任務的蔡男不同意,希望他先去執行保養任務,更在單位營舍一樓門口之安全士官桌旁,對阿志說:「對啊,就像保險套一樣,用完就丟」,讓阿志認為自己名譽受損,對蔡男提告公然侮辱。
蔡男辯稱,他與阿志當了7、8年同事,平常感情不錯,講話都會開玩笑,當時只是在開玩笑,並沒有要侮辱阿志的犯意。證人鄭姓軍人則作證,表示蔡男和阿志平常是好同事兼好兄弟,經常會聚在一起聊天互開玩笑,但蔡男辱罵阿志當下,他有感受到阿志情緒低落。
橋頭地院審理後,認為依據蔡男與阿志當時的對話情境、地點及2人之公務或私交關係為整體觀察,認為蔡男出言「對啊,就像保險套一樣,用完就丟」,應是與阿志對於職務上分派之意見分歧為較失當之表述,主觀上尚難認有公然侮辱之意,且保險套一詞應屬客觀物品之名詞,以一般社會之通念觀察,客觀上難認定蔡男是針對阿志之人格或社會評價加以惡意羞辱貶抑,因此判決蔡男無罪,全案仍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