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林東良/台南報導
43歲台南市佳里區曾姓男子,2022年間於台南市善化區駕車因拒絕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,且無照駕駛遭警員攔查,遭台南市交通局裁罰19萬2千元,此外另欠繳交通罰鍰合計4件,共21萬4500元逾期未繳納,經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局強制執行,通知到案辦分期繳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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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經台南市交通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,台南分署為強力執行酒駕案件,執行人員收案後清查曾男名下可供執行之財產,發現曾男有保單可供執行,即核發執行命令扣押保單,並通知曾男到場報告財產狀況,惟曾男經通知後未到場,執行人員鍥而不捨,至曾男佳里區住家現場查訪,遇曾母表示曾男不住在家中,在外租屋,執行人員請曾母轉知曾男,應到分署繳納,曾男於近日自動到分署,表示目前打零工,願每月繳納4500元辦理分期繳納。
台南分署表示,農曆春節將至,民眾訪友聚餐及尾牙餐敘多,酒後駕車機會相對提高,為確保用路人的生命安全與杜絕酒駕歪風,台南分署自1月15日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通令下,啟動第4波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,台南分署對酒毒駕、拒絕酒測等罰鍰案件優先強力執行,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,以身試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