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黃宥寧/台北報導
北市50歲男子林曉亮,僅有高中畢業的學歷,卻利用曾在某律師事務所任業務的機會,於離職後私自印製該事務所名片,假冒該所律師接案,3年多來共有120人受害,更海撈168餘萬元。士林地院審結,依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3年,並沒收168萬犯罪所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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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指出,林男從2016年9月至2020年3月,將「徵頡法律事務所 林曉亮」名片,以LINE隨機傳送,並稱可以委任代撰訴訟書狀、辦理訴訟案件,且是行情6折價,導致120人誤信他是執業律師,開始委任處理各種民、刑事訴訟案,他也火速累積168萬2000元。
林男委任的案件,不分種類,從民事離婚、侵害配偶權、請求履行同居義務到刑事詐欺、傷害等都有,寫狀開價也從5000至60000不等。
法官審酌他明知其並無律師證書,竟意圖營利替120名被害人訴訟寫狀紙,侵害律師執行業務範疇,所為實有不該,考量其坦承犯行,返還被害人價金,且願和解,考量他目前在團購公司搬東西、身體不佳且需住院等,依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3年。